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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药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18 16:36 1311 来源:海文考研


中南大学湘雅药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推免工作坚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1.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简称推免工作组),负责学院具体的推免工作。组长:党委书记、院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组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业务办主任秘书:业务办教学干事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简称专家组),负责对推免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组长:教授委员会主任组员:教授委员会成员、学工办年级辅导员秘书:教授委员会秘书、学工办年级辅导员二、推荐指标:药学15个(包含退役复学学生),临床药学3个,工程硕博指标1个,军事科学院补偿计划指标(药学)1个,2025届本科毕业生选拔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与生科院、资生院、基础医学院一起共6个。三、推荐遴选原则:1.推荐对象为我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即2021级药学专业、2020级临床药学专业学生)。2.坚持科学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
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学生在校期间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学科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赛事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4)合理设置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1项,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四、申请推免生资格的条件:(一)必备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推免生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成绩审核以截止9月13日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1.学习优秀,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5%(2021级药学专业学生85人,

即取前30名;2020级临床药学专业学生14人,即取前5名)。工程硕博计划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2.退役复学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具体由学工部认定)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三)推免生遴选总成绩构成: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1.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分,原则上按照本科阶段学业加权平均裸分成绩。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当年学校推免生资格工作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2.专项评价成绩是对学生本科期间获得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作为主力成员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等的奖励赋分。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以《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为准(见附件)。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当年9月10日及之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3.学院在上述第2条专项评价加分条件之外,可根据学生其他所获各类竞赛奖励、英语六级成绩、学术论文发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等另行给予适当专项评价加分(个人加分最多不超过2.5分)。学生在同一类型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只取最高等级加分。学院的加分细则如下:1)学科竞赛获奖(不含附件1的竞赛获奖):i.获国际级金奖负责人1.3分,银奖负责人1.2分,铜奖负责人1.0分;ii.获国家级一等奖负责人1.0分,二等奖负责人0.8分,三等奖负责人0.5分;iii.获省部级一等奖负责人0.5分,二等奖负责人0.3分,三等奖负责人0.1分;iv.获校级特等奖0.5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05分;v.学院实验技能大赛一等奖0.2分,二等奖0.1分,三等奖0.05分;

vi.同一获奖项目参与人分值以负责人的1/2计算。2)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国家级项目负责人0.4分,省级项目负责人0.3分,校级项目负责人0.2分,若负责或参与2项及以上的项目,以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加分。同一大创项目参与人分值以负责人的1/2计算。3)论文发表: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每篇0.5分,第一作者发表CSCD论文,每篇0.2分;第一作者发表一般学术期刊论文,每篇0.1分,以其他排名参与SCI文章发表,每篇0.1分。4)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每项0.2分。5)英语:大学英语六级≥500分,0.2分。4.有关成绩问题的说明和工作要求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四)推免生总成绩排名规则:将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所得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数及学生个人意愿,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进行推荐。五、推荐工作程序:1.推荐工作一般于当年9月进行,具体要求及进度根据学校推免领导小组会议确定。2.9月18日(周三)下午17:30前,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3及相关加分支撑材料,过期不候。学院制定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本单位工作组、推荐细则、推荐名额等),并将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上公示。9月18日下午4:3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文档(盖章)到本科生院(二办435,联系电话:88876069,E-mail:312660875@qq.com),此材料由本科生院上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推免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9月20日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7天。3.学院在本单位网上公示推免生名单的同时,将电子稿发给本科生院


312660875@qq.com邮件主题标注***学院推免公示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并将截止9月13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附件4.学院9月20日下午3:00之前将附件3、4纸质文档及附件4的电子文档(格式请与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菜单中“打印推免情况报表”保持一致)报本科生院审核(312660875@qq.com邮件主题标注***学院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根据教育部要求,为加强推免生资格管理,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传成绩单电子版。学院提前准备好推荐考生成绩单(校务行下载版本或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版本),每个考生成绩单PDF文档以身份证号__姓名f.pdf命名(示例:430201199806254325_张三.pdf,注意文件名中是英文格式的下划线)放至同一文件夹下(二级学院报送的须分专业建子目录),文件夹用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命名。成绩单文件夹电子版同步发送到312660875@qq.com5.获得推免生资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六、其他事项:1.学院须向学生进行详细政策解读,确保不出现占用学校推免指标但最终放弃资格的情况。上一年度推荐名单确定后存在放弃推免资格的情况,对学生所在专业酌情调减指标。2.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3.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涉及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4.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5.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3)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

(4)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按规定报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6.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7.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通知为准。中南大学湘雅药学院2024年9月18日通知1: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7FF4F1A7D26E4CB08DC204CE69EA737B通知2:关于做好2025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选拔的通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FA9084FFEDFC4CEEA3E303FC3345EB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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