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吸引本校和其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系列文件精神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甘农大研发〔2024〕46 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并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二、接收专业
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祖国,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当年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即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推免生。
2.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获得过学习、科研奖励和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四、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2.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4.《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批表》(附件3);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复试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注册、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缴费等注册。2024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参加复试。申请来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上述材料在复试时报招生学院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复试,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我校接收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专业课考试为闭卷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科目请查看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成绩(7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30分);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并将考生置为待录取状态。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接到我院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体检
确定拟录取的推免生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
1.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2.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如有变动,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3.奖助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服务社会,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等。
七、相关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按照教育部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经核实,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记录者,或受到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者,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取消录取资格。
6.相关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7.本办法由甘肃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若国家、甘肃省研究生招生政策发生调整,以调整后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8.考生答疑、申诉受理联系方式:0931-7631865。
甘肃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