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护理学院启 动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琳颜萍
副组长:陈芳由淑萍孙玫
成员:貊雪霞(纪检)、杜兴军、古丽拜天 · 卡米尔、 张清晓、赵晓娟、古丽孜亚 · 阿布力提甫、莫吾力丹 ·艾散 江、姑力菲亚 · 亚森
主要负责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工作。
(二)成立学院专家审核工作小组 组长:陈芳
副组长:古丽拜天 · 卡米尔、张清晓
成员:朱琳、颜萍、由淑萍、帕丽达 · 买买提、蔡雯、 夏慧玲、王燕妮、蒋昕、杜兴军、貊雪霞(纪检)
主要负责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
二 、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校园和谐稳定。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 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执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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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三)新疆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 定向生、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四)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必修课程 无不及格记录,且具备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六)校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 专业排名前20%。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为准,英语、体育、 医学语文、计算机、公共任意选修课程不纳入绩点计算。
(七)英语水平达到CET-4 级≥426分。
(八)研究生支教团须符合以上1-7推荐基本要求和条 件,还须符合团委的相关要求。
三 、推免生名额
护理学院2025年推免生8名,研究生支教团护理学院 推荐2名。
四 、推荐工作进程及要求 ( 一)宣传动员及报名
9月9日前将《护理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在班级群公布,并广泛动员学 生积极报名。
(二)各班级推免生遴选工作时要遵循回避制度,推免相 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班级推 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 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 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和学 生,学院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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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程序
特殊学术专长主要包括发表论文、科研竞赛等项目、参 与科研项目等,须通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且在本学院网 站予以公示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体系给予相应赋 分。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程序如下:
1.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 全程录音录像。
2.审核鉴定要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 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 并签字存档。
(四)推荐选拔
1.9月12日前,完成推免生选拔及材料上报工作。
(1)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的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 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
(2)学院严格审核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学生的成绩及 材料,根据本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推荐综合成绩排序提出 本学院推荐名单。推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分绩点(以 教务系统成绩为准,占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院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占20%)两部分组成,成绩测算 流程见附件3。
(3)进入推免候选名单的学生若放弃推免资格,排名 顺延。放弃推免资格学生须填写《放弃保研资格承诺书》(见 附件4),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
(4)学院公示推荐学生名单不少于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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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学院资料上报
(一)报送相关推荐材料如下:各班级报送以下推荐材 料电子版、PDF 扫描件(邮箱:1511540862@QQ.com)及纸质 版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3.《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以“身 份证号_姓名”命名);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原版PDF 文件);
6.CET成绩单;
7. 《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 表》(附件5);
8.《新疆医科大学XX学院2025年推免生汇总表》(附 件6,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学院资料审核上报阶段:9月12日,学院汇总拟 推荐学生名单。复查学生遴选资格、违纪情况、学籍信息等, 复查结果无误后,提交研究生学院。
六、注意事项
(一)学院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开展推免生推荐工 作,要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学院涉及公示内容的必须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 示,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 好解释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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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接受监督
推免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监察室将监督推免全过程,确保推 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推免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学工办咨询电话:0991-2110347
纪检委监督电话:0991-2110345
护理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