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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25-01-16 19:55 1353 来源:海文考研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外国语水平要求:
①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招收推免生的第一外国语语种应为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其中之一;
②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③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推免生,要求均须达到相应语种全国大学四级及以上水平。
5.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招收推免生的本科专业应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五个专业其中之一。
(二)申请办法
1.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预计为2024年9月28日9:00。

2.复试时需向我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②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
③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④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复试录取工作
1.文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专业成立相关复试专家小组。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及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推免生复试工作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
2. 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随机抽题作答。复试内容由专业素养及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全部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考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50%。
专业面试参考书目:
文艺学:1.《文学理论》(马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2.黄霖主编《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马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3.童庆炳《西方文论专题十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汉语言文字学:1.王力《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全四册),中华书局,2018年版;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3. 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中国古典文献学: 1. 杜泽逊《文献学概要》,中华书局,2001年版;2. 孙钦善《中国古文献学史简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 黄永年《古文献学四讲》,鹭江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古代文学:袁世硕主编《中国古代文学史》(第二版)(上、中、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中国现当代文学(现代文学方向):钱理群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现当代文学(当代文学方向):丁帆主编《中国新文学史》(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1.曹顺庆主编《比较文学概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2.孟昭毅、黎跃进、郝岚编《简明比较文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三、工作时间安排
文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录取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学院(部)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2.录取时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依照此排名依次录取。
3.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2025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电话:022-23765853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wxy.tjnu.edu.cn/info/1114/42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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