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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 2024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5-01-16 19:02 1413 来源:海文考研

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 2024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4 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 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  组织机构1.学院成立接收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学锋、朱新华纪检监察:滕翠华副组长:李军松、邢红梅、闫金奎成员:闫翠娟、丁丽、刘玉霞、赵书昭2.成立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专家组组长:朱新华成员:黄学锋、滕翠华、李军松、邢红梅、闫金奎、闫翠娟、丁丽、刘玉霞、赵书昭

二、  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实守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须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申请人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4.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5.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6.申请人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未出现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  工作流程1.申报者(含本校和外校)必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缴费并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2.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3.申报者(含本校和外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学院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4 届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考核表》。4.获得面试资格的申报者,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4 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红章原件)。(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原件备 3查。(4)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5)以上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并由学院存档备查。5.学院对申报者进行推免复试,面试结束后将《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4 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4 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天津科技大学拟接收 2024 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上报表》报给研究生院。6.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 10 个工作日。7.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8.推免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 10 月 12 日上午 10 点,统一时间,不分批次。

四、  成绩评定复试的形式为面试,包括本科期间材料考察和英语及专业内容面试。复试成绩总分 100 分,包括大学阶段成绩 20 分,各类证书、奖励、本科期间的作品及论文 10 分,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及志愿服务等 10 分,思想政治素质 10 分,外语听说能力10 分,对申请专业及其动态的了解程度 20 分,创新能力和创新潜力 10 分,举止礼仪、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 10 分。

五、  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六、  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参照《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4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精神执行。2.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 年 9 月 22 日 

原文链接:http://marx.tust.edu.cn/tzgg/c49216301593447fa1d42033aa5878a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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