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推免工作定位,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推免名额分配,规范推免招生程序,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现将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斌
副组长:于洋、阿不都许库尔·阿不力米提、孟凡明
成员:徐琦、徐茜、符洁、阿尔斯兰·吐尔洪、蒋萍
(二)专家审核小组:阿不都许库尔·阿不力米提(组长)、孟凡明、孙湛、史永华、袁芳
(三)学院纪检小组:沙娜瓦尔·雪克来提、王延蛟
(四)工作职责: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含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程序),处理推荐和接收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负责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
3、学院纪检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校园和谐稳定。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执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三)新疆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四)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具备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20%。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为准,英语、体育、医学语文、计算机、公共任意选修课程不纳入绩点计算。
(七)英语水平达到 CET-4 级≥426 分。
(八)研究生支教团在符合以上 1-7 项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的相关要求。
三、推免生名额
根据大学研究生学院下发分配给院名额的为:基础医学专业普通推免2名,法医学专业普通推免2名,研究生支教团学院推荐面试名额1名。
四、推荐工作进程及要求
(一)宣传动员及报名
9月11日前将《基础医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下发至各推免班级。
(二)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程序
特殊学术专长主要包括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特殊学术专长必须通过审核鉴定且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体系给予相应赋分。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程序如下:
1.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2.审核鉴定要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四)推荐选拔
(1)9月12日前,各班级提交申请推免生选拔及材料。符合推荐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学院严格审核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学生的成绩及材料,根据本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推荐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推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分绩点(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占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占20%)两部分组成,成绩测算流程见附件3。
(3)9月12日前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会议,完成对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工作后,根据本院推免生名额,依据推荐最终成绩排名顺序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
(4)进入推免候选名单的学生若放弃推免资格,排名顺延。放弃推免资格学生须填写《放弃推免生推荐资格资格承诺书》(附件4),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
(5)学院公示推荐学生名单不少于3日。
(五)资料上报
9月12日前,各班级报送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学工处符洁老师处,内容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3.《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原版PDF文件);
6.CET成绩单;
7.《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5);
8.《新疆医科大学XX学院2025年推免生汇总表》(附件6,一个班级汇总至一张表内)。
学院资料审核上报阶段:9月13日,学院汇总拟推荐学生名单,召开院级评审小组会议,审核结果无误后,公示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各班级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开展推免生推荐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学院涉及公示内容的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六、申诉与监督
申请推免的学生,对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推免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监督推免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推免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学工办咨询电话:0991-2110318、18811100626
纪检监督电话:0991-2110310、13325600624
基础医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