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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

2025-01-16 14:06 1212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及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招生方向)

拟接收硕士生人数

拟接收直博生人数

080300

光学工程(光电技术与应用)

95

7

085400

电子信息(光电技术与应用)

30

1

注: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实际适当调整。

二、申请要求及流程

1、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教育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

2、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

(1)申请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1份;

2)本科成绩单1份(需教务或院系盖章);

3)《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附件1),本人签字;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生证复印件1份。

注:请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命名为:毕业学校-姓名。

(2)申请方式:

2024年9月23日12:00前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bm.uestc.edu.cn/logon)通过“全国优秀本科生遴选计划”模块进行信息登记,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系统登记请务必填报意向导师。凡参加了我院暑期夏令营面试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仍需进行系统信息登记,并在备注栏注明“优秀营员”或“优秀营员递补”。

三、复试考核

1、学院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并确定复试名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时完成复试相关确认工作。

复试时间相关安排:

时间

内容

平台

具体要求

9月24日

公布复试名单

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学院网站:
https://sose.uestc.edu.cn/


9月25日

复试

飞书软件平台

(1)具体安排通过考生飞书群和QQ群发布

(2)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采用飞书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操作。复试相关要求详见《电子科技大学接收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2)。

9月27日

公布复试结果

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学院网站:
https://sose.uestc.edu.cn/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或具体实施时间为准。

凡参加了我院暑期夏令营面试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若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第一志愿填报获得“优秀营员”对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学院将优先推荐拟录取。

2、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1)英语测试:满分1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口语50%、听力50%。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2)复试流程:

1)考生英语自我介绍,包含但不限于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内容。时间约3分钟。

2)英语测试:通过专家与考生间外语交流、专家外语提问等形式考察。时间约2分钟。

3)综合面试:专家结合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获奖、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补充材料,提出相关问题,时间约15分钟。

(3)复试要求:

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满分300分,各专业按招生方向依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择优录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和单项均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根据申请情况,学院可能会组织多批次的复试。如有其他批次,具体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或学院后续通知。

四、录取

学院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所有考生(含夏令营优秀营员)必须按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不得拟录取。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拟录取。

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网址:yz.uestc.edu.cn)。拟录取类型、方向、专业等信息以公示信息为准。拟录取考生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28-61838801

邮箱:xueqiaoqiao@uestc.edu.cn

QQ群:806284595,请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务必入群。

六、其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向录取学院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监督与投诉方式:电话(028-61838850);

邮箱(gdyz@uestc.edu.cn)

本通知由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学校关于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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