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及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1不区分招生方向
5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1智能飞行器系统设计
7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2空天信息控制及空天智能制造
21
085400
电子信息
01不区分招生方向
30
086100
交通运输
01空中交通管理及信息工程
3
086100
交通运输
02空天交通运输工程
1
注:
①直博生拟接收人数视报名生源情况确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实际适当调整。
二、申请要求及流程
1、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教育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
2、申请方式
(1)登录航空航天学院网站—教师名录或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学院导师介绍,联系导师。
学院网站教师名录https://www.iaa.uestc.edu.cn/szdw/jsml/azc/js.htm
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jy.uestc.edu.cn/gmis/jcsjgl/dsfc
(2)2024年9月22日中午12点前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bm.uestc.edu.cn/logon)通过“全国优秀本科生遴选计划”模块进行信息登记,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系统登记时请务必填报意向导师。
(3)航空航天学院2024年“优秀本科生计划”入选(含递补)同学仍需要进行系统信息登记,并在备注栏注明(优本计划入选或递补)。本批次同学不需要参加复试,若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第一志愿填报入选“优秀本科生计划”对应专业研究生,学院将优先推荐拟录取。(航空航天学院2024年“优秀本科生计划”考核结果见附件1)
3.申请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体现学习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已发表论文、论文检索证明、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2)个人本科成绩单(需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
(5)所填报意向导师的推荐信
说明: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名称-研究方向代码-推免生姓名-本科学校名称,于2024年9月22日中午12点前提交到“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优本计划入选(含递补)同学仅上传“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三、复试考核
1、学院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并确定复试名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时完成复试相关确认工作。
2、复试相关安排
时间
事项安排
说明
9月24日前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公布复试名单
学院网站https://www.iaa.uestc.edu.cn/
或qq咨询群533739547
9月26日左右
线下复试
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qq咨询群
9月28日前
公布复试结果
学院网站
说明: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实施时间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3、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学院复试采用现场线下面试的考核方式, 复试相关要求详见《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考生须知》。
(1) 复试内容:
英语测试(满分100分):口语50%、听力50%。
综合面试(满分200分):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2)复试流程:
英语测试(不少于5分钟):主要包含复试小组专家与考生英语交流、复试小组专家英语提问、现场翻译等多种形式。
综合面试(不少于15分钟):
1)考生做3分钟中文自我介绍,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2)形式为专家组根据专业知识及考生相关材料提问,考生作答等。
(3)复试要求:
复试满分300分,复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和复试各项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根据申请情况,学院可能会组织多批次的复试。如有其他批次,具体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录取
学院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所有考生必须按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不得拟录取。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拟录取。
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网址:yz.uestc.edu.cn)。拟录取类型、专业等信息以公示信息为准。拟录取考生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胡老师 电话:028-61831857
邮箱:llhu@uestc.edu.cn
六、其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监督与投诉方式:电话028-61831887; 邮箱:ktxy@uestc.edu.cn
本通知由航空航天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学校关于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航空航天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