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
2025 届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提高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对
推免生进行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引导学生勤奋
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
定该办法。现将本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公布如
下:
一、组织领导
第一条 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分别组织考核。学
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陈声柏、孙立国
成员:张言亮、王仕丁(纪检委员)、周亚平、王树莲、
彭战果、唐远雄、孙玲丽、吴晓敏及其他教师代表
二、推荐原则
第二条 推荐工作根据学校的名额分配和具体条件严格
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
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
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
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查,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三条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
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
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第四条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察学生在综合素质、
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
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方面的表现。
三、推免计划分配
第五条 今年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普通计划推免名额为13
名,本研贯通计划2名(哲学社会学各1名),共计15名。
现分配哲学专业普通计划6名,社会学专业普通计划7名。
经过考核方法中总成绩计算,按照排名确定人选。推免生名
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四、申请资格
第六条 纳入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年应届
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
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
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
普通计划的申请资格。
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
“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详见团委相关遴选方案。
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仅限学生本科阶
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
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
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
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
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
80%(含)。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
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七条 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如下时间进行:
(一)2024年9月9日-10日,学院确定推免工作遴选
小组名单、计划分配原则、入围学生的确定原则、推免工作
具体实施细则等,上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公示。学院召开
推免工作动员部署会,向学生宣讲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计划
分配方案等相关政策办法。
(二)2024年9月10日-9月11日中午12:00前,具
有普通计划申请资格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并附成绩单、
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
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同时
结合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考核答辩PPT,向专家组
介绍本人的代表性成果和奖项情况。
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
荐,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
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截止时间为9月11日
中午12:00。学院组织专家对学术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
认定(可参考学校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专家组成员
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
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
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
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
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
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
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凡通过审
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
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
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照总成绩排
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三)2024年9月12日,学院成立2个审核评议专家
小组进行现场考核答辩。
依据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议小组通过
答辩等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评分。
学院汇总计算综合评价得分,与学业成绩的权重分数相加得
到最终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四)2024年9月14日,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给我院的
推免名额,按照排名最终确定2025年具备(拟)推免资格
名单,并公布于学院网页,公示期不少于7日,全面听取师
生反映,接受监督。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放弃推荐资
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
依次递补。
(5)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
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
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
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
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9月22日登录“推免服
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注册;9月28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
名;9月29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及
待录取通知。
六、考核方式
第八条 采取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总成绩=学业成绩(必修限选平均学分绩)×80%+综合评
价成绩×20%
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前三年必修课、限选课(含军事理论课程)学习成绩加权
平均。学业成绩计算公式:学业成绩=∑(课程成绩×学分)/
总学分。
综合评价成绩:详见附件1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方
法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推
免工作小组。
联系邮箱:学院sunlingli@lzu.edu.cn;学校推免工作
专用邮箱tmgz@lzu.edu.cn
联系电话:学院0931—8913710 5292710
监督电话:学院0931—8913711;教务处0931-8912031,
0931-5292748;学校纪检监察机构0931-8912159
联系人:孙老师 吴老师
哲学社会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八日
原文链接:https://zheshexi.lzu.edu.cn/tongzhigonggao/2024/0909/274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