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
精神和我校《关于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
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及专业特色,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13 个
各学科专业计划分配如下(本科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 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软件工程 5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
人工智能 2
注:各专业推免人数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
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
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所学
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且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学习成
绩优良(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且无考试不及格;转专业前不及格
课程不属于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可不予考虑);
3.CET-4 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4.前三年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 1/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
1.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用户名
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开放与关闭时间:9 月 7 日 9:00——9 月 11 日 15:00
2.报名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9 月 11 日 17:00 之前
受理地点:啬园校区 5 号教学楼 405 室
四、推免生遴选办法
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
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对照报名条件,对学校网报系统申请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情
况进行审核。根据综合得分(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前三年平均成绩)按照由
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符合推免资格学生人选。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符合推免资格学生综合成绩中申请加分
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
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
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3.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擅自
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如
特殊学术专长者、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者等)单列
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4.根据教务处、学工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结果,学院在学校下达
的推免名额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同分情况下按学生智育综合
成绩前三年平均成绩再次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各项分值四舍五
入保留至 2 位小数)
5.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如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论文抄袭、
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
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入学的,
将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
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1.我院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
要事项须由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
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免相关
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研究生的应提前主
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的要提前主动报备。
3.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
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
4.推免工作咨询、申诉电话:0513-55003604。
5.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条款,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通知为准。
2024 年 9 月 11 日
原文链接:https://ai.ntu.edu.cn/2024/0913/c9695a24816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