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和通知精神以及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基本原则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专业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纪检负责人及各专业系主任为组员,本科教务员及毕业年级辅导员为秘书,全面负责、监督及实施学院推免工作。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要主动报备。强化对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的监管,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
3、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和各系学生的实际情况,分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4、按照学校规定的上报时间,学院将获得免推资格的学生材料上报本科生院。被确定的推免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或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内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二、推免生推荐条件
1、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创新潜质。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非培养计划中所要求的课程不计入加权成绩,公选课不计入加权成绩。
6、原则上,非通用语种(日语、德语、法语)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日语专业须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德语专业须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法语专业须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英语语种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7、本科毕业后无赴国(境)外留学计划的学生。
三、推免生选拔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年度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学校本科生院备案。
2、学院教务科计算平时成绩和奖励分,经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后,在学院内公布。
3、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根据平时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之和,确定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学院依据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要求填报推免生表格。
5、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报推免生资格审核表、推免生成绩单、推免生成绩排名和奖励加分明细等材料至本科生院。
四、推免生推荐考核要求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奖励加分材料,确定加分分值。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指导教师资格,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加权平均成绩和奖励加分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加分。奖励加分原则上不能超过综合成绩的10%。
3、奖励加分总分最高分设置为10分,如当年奖励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则按照实际奖励分计入免推综合成绩;如当年奖励分最高分超过10分,则所有学生的奖励成绩按照下列公式折算:设当年奖励加分最高分值为M,学生A当年奖励加分为G,则学生A的实际加分为:(G÷M)×10。
4、加权平均成绩均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排名。加权平均成绩为前三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的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确定(出国交流期间未能如期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按照交流院校出示的官方成绩计算,若交流院校给出的成绩为等级制,则按照《外国语学院校际交流本科生学分认定标准》计算;因特殊情况(如出国交换、实习、外出竞赛、生病等)按规定办理缓考的学生,按照缓考成绩计算;推免工作启动时,因出国、病事假、旷考等原因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推免。
5、奖励加分参照附件3《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计算。
6、学院党组织和学工部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核。
五、推免生申请接收学校
1、学生进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照要求填报推免生信息。
2、推免生接收单位的学术水平一般不低于我院。
3、学生自主选择接收单位。推免生若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单位,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不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六、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荐资格
1、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或受到院系处分未予撤销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4、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导向与要求的。
七、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sfl.hust.edu.cn/info/1028/74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