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三)上一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情况及推免工作完成情况。第十条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国家计划单列,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第十一条教育部分配给我校的推免生补偿名额,根据接收单位公函要求组织推荐,确定拟推荐名单。第四章推荐条件第十二条推荐工作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荐遴选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把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最基础的指标。第十三条申请推荐的基本条件:(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或补考记录。
—5 —(四)前三年必修课(按课程首考成绩计算,不含体育)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列年级前40%,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每年位列班级前50%。学生获得《推免加分细则》认定的创新创业竞赛I类项目国家级第一等级奖(排名前三名)或在第一等级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年级前60%,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每年位列班级前70%。各类拔尖班推荐的专业排名比例由学院视情况决定,并报学校审核。(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500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或TEEP)6.5分及以上(其中听、说、读、写四个单项分数5.5分及以上),或者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第五章遴选依据第十四条申请参加推荐的学生按学院推荐名额和排名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综合成绩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组成。第十五条学业成绩按学生前三学年必修课(课程首考成绩,不含体育)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取。学生科研成果、论文和竞赛获奖均应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综合素质加分的计取范围和办法详见《推免加分细则》。第十六条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和竞
—6 —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荐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第六章推荐程序第十七条学校推免工作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一)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并公布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推免名额。(二)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内容包括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工作日程安排、推荐名额分配、专业排名要求、综合排名方式等内容,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实施。学院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加分体系。(五)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并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公示拟推荐人选及递补人选。(六)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7 —(七)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学校反映或申诉。(八)学校公布推荐人选。第七章工作要求第十八条加强规范管理。推免工作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工作原则,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流程,畅通申诉渠道,完善监督制度。各学院的推荐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人选等重要事项必须由本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第十九条坚持信息公开。推免办法、工作流程、加分奖励、综合成绩、推荐结果等事项都要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确保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第二十条执行回避制度。参加当年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第二十一条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创新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违规学生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加强监督问责。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中如有未严格履行工作职
—8—责,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学校核减下一年度的推免名额。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二十三条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一)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三)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在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者。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议。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政策为准。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发〔2020〕207号)同时作废。
—9 —推免加分细则学生在本科阶段获得下列八个方面成果或荣誉,给予推免加分。学生在某一方面成果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各项成果或荣誉获得时间截止至推免当年的8月31日。1.论文加分等级期刊分类类别分值第一等级三高期刊库特级期刊理工科8 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影响因子≥10),PNAS,NSR 中国社会科学文科第二等级SCI(E)一区、三高期刊库T1、NI期刊、卓越期刊(领军、重点)理工科4 学科最高权威/SSCI一区文科第三等级SCI(E)二区、三高期刊库T2、三高会议库T1、卓越期刊(梯队)理工科3 权威/SSCI二区文科第四等级SCI(E)三四区、三高期刊库T3、三高会议库T2、权威期刊理工科2 CSSCI/SSCI三四区文科第五等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1 注:(1)卓越期刊、权威期刊、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和学术会议目录等按学校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发布的目录清单执行。以论文发表当年所适用的期刊目录版本为准。如期刊归属多个分类,按就高原则加分。上述期刊不含增刊、副刊和专辑。(2)学术论文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含在线公开发表)且与学生专业相关,仅有录用通知不计分。2.创新创业竞赛加分
—10 —备注:创新创业竞赛级别认定以教务处(藕舫学院)相关文件为准。只提交作品(业)无现场答辩的竞赛、国赛获奖项目中无省赛或区域选拔赛的,按对应加分值的0.8系数计算。全国性学科竞赛校内选拔赛获奖等级按照校级等级认定,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三等奖。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证书上获奖者排名不分先后的竞赛,加分取平竞赛类别加分分值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I类竞赛国赛排名第一 8.0 排名第二 5.0 排名第三 4.0 排名第四 3.0 排名第五 2.0 排名第一 5.0 排名第二 4.0 排名第三 3.0 排名第四 2.0 排名第五 1.0 排名第一 3.0 排名第二 2.0 排名第三 1.5 排名第四 1.0 排名第五 0.5 省赛排名第一 2.0 排名第二 1.5 排名第三 1.0 排名第四 0.5 排名第一 1.5 排名第二 1.0 排名第三 0.5 排名第一 1.0 排名第二 0.5 排名第三 0.3 II类竞赛国赛排名第一 3.5 排名第二 2.5 排名第三 1.5 排名第四 0.5 排名第五 0.2 排名第一 2.5 排名第二 1.5 排名第三 0.5 排名第四 0.2 排名第一 1.5 排名第二 0.5 排名第三 0.2 省赛排名第一 1.0 排名第二 0.5 排名第三 0.2 排名第一 0.5 排名第二 0.2 不加分
—11 —均分计算。3.大创项目加分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项目者加1.0分(有2个主持人的,每人加0.5分),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一般项目者加0.5分(有2个主持人的,每人加0.25分)。4.荣誉称号加分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团干部”获得者加3.0。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团干部”获得者加1.5。5.发明专利加分拥有授权发明专利者(独立或排名第一)加2.0。6.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参军入伍服役加2.0。参军入伍服役并获得“嘉奖”称号加2.2。参军入伍服役并荣立部队三等功加2.5。参军入伍服役并荣立部队二等功加3.0。参军入伍服役并荣立部队一等功加5.0。7.国际组织实习加分由学校选派到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加1.0。8.体育竞赛加分
—12 —竞赛类别加分分值第一等级第二等级国赛第一名 3.5 第二名 3.0 第三名 2.5 第四名 2.0 第五名 1.5 第六名 1.0 第七名 0.8 第八名 0.6 第一名 2.0 第二名 1.5 第三名 1.0 第四名 0.8 第五名 0.7 第六名 0.6 第七名 0.5 第八名 0.4 省赛第一名 1.5 第二名 1.0 第三名 0.8 第四名 0.7 第五名 0.6 第六名 0.5 第七名 0.4 第八名 0.3 第一名 1.0 第二名 0.8 第三名 0.6 第四名 0.5 第五名 0.4 第六名 0.3 第七名 0.2 第八名 0.1 说明:1.竞赛不累计加分,同一赛事取得多个名次以及多次赛事均以最高名次计算;2.竞赛类别加分:国赛第一等级仅限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第二等级仅限于中
—13 —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各单项赛事。省赛第一等级仅限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体育局主办的江苏省运动会高校部比赛,第二等级仅限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学生体协主办的各单项赛事。3.个人项目以实际取得名次计算,项目包括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等。4.集体项目按比赛规程规定报名人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方法)为主力,以实际名次加分,替补队员按主力队员加分分值的60%加分。5.所有体育竞赛项目类别、获奖等级和排名加分,由体育部负责认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4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