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
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
荐。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突出
对学生家国情怀、理想信念、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技
能等方面的综合考察,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王记增 韩 伟
成员: 张帆宇 雍华东 李志龙(纪检委员)
张景科 张强强 任振宇 魏铄骄 孙 静
三、名额情况
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我院共计 39 个推免名额,综合考
虑学院专业、学科布局,学科建设和专业评估等因素,根据
学校文件精神及学院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专业名额下拨普通计划(23 人):理论与应用力学
专业(省级人才培养基地班)11 人,土木工程专业 7 人,地
质工程专业 5 人。另外,按照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向
世界前沿科技领域、经济主战场领域、国家重大需求领域、
人民生命健康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
任务攻关等领域倾斜部分:9 人,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4
人,“国优计划”专项计划:2 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
试点专项”:1 人(硕士,仅限地质工程专业学生)。
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名师、名校,鼓励学生潜心钻研、积
极投身国家战略急需发展的欠发达地区和高校,鼓励学生跨
领域、跨专业选择国家急需与重大科学领域、选择艰苦专业
和领域,优先推荐优秀学生加入优秀导师团队和优秀平台等。
各专业由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 5 人)
组成的推免审核评议小组,结合推免生的相关政策与实际情
况组织推荐。
四、申请与推荐候选人资格
1.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推荐资格考核按照“坚持科学
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
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
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
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思想品德考核、学业考查、
综合评价三个方面进行考核”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学科布局、
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分布、科学研究基地与人才培养基地分
布、专业评估及学院优秀导师遴选推荐办法的基础上,确定
推荐资格人的基本申报条件,即理论与应用力学(省级基地
班)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专业 60%以内的学生,土木工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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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地质工程专业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专业 50%以内的学生,
具有申请推荐资格(含“研究生支教团”“国优计划”)。
所有符合基本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择优推荐。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前述
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
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
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
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
宽至班级前 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
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事)(见附表)并获得三等奖以
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 80%(含)。并对申请推
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开展院内公开答
辩确定推荐人选。
3.取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
达到 425 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
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品行优良,在校期间
无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必修课和限选课挂科
不超过 1 门。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
英语六级考试者、获得各类学科竞赛或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
以上奖励者、在各项重要专业与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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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者、参加过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者等,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推荐。
5.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
的方式推荐。总成绩中前三学年平均必修限选学业成绩占
70%,综合评价成绩占 30%。综合评价按照百分制,包括:思
想品德、家国情怀及综合素质(30%),科研成果、竞赛获
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40%),志愿服务经历、国
际组织实习经历、面向国家急需与重大科学领域等能够综合
反映学生能力与发展潜质的情况(30%)进行评价。凡申请
并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
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
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各专
业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6.学生在推免申报时,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 “‘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
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名额”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和“国优
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两个专项计划不可
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须在拟推免结果公
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
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五、其他事项
1.爱党爱国、诚实守信是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的基
本要求,凡政治态度、思想表现不合格,凡申报资料弄虚作
假、虚假陈述、失信失德等均取消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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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获得推荐名额且在接收阶段被确定录取的学生,
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
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各招生单位统一
组织的复试、体检,复试、体检合格者才能被正式录取。
4.申请推免的学生,若存在不符合体检要求的问题,
应及时向学院汇报,不得隐瞒。
5.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
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
取资格。
6.“研究生支教团”“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
改革试点专项”“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具体推
免选拔方式分别详见校团委、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lzu.edu.cn/shuoshishengzhaosheng/tuiji
anmianshi/2024/0907/274604.html)、研究生院官网、教
务处官网
(https://jwc.lzu.edu.cn/tongzhigonggao/jxyxygl/202
4/0909/274801.html)相关通知。
六、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推免工作 9 月 9 日开始,各专业进行专业成绩测算
并公示。
2.9 月 10 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各专业进行申
报工作。
3.9 月 13 日中午 12:00 以前,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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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相关材料(含申请表、审核表,以及相关荣誉获奖的佐证
材料如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等),
其中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还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由 3 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
荐,报送榆中 28 号楼一楼院办办公室(逾期未交材料视为
自动放弃)。
4.学院 9 月 18 日全天组织三个专业的审议评定小组,
进行推荐材料鉴定和审核工作,以及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和
“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的学生推荐
遴选工作。
9 月 19 日下午 18:00 前,学院确定取得推免资格学生
名单后,将予以公示(公示时长 7 日),并将最终确定的推
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 9
月 22 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
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9 月 28 日 9:00 后,登录“推
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 月 29 日 9:00 后,登录“推免服
务系统”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七、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学院联系电话:0931-8914265
邮箱:weisj@lzu.edu.cn
学院纪检电话:0931-8914261
邮箱:lizhilong@lzu.edu.cn
教务处:0931-8912031、0931-5292748
学校推免工作专用邮箱:tmgz@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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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检监察机构:0931-8912159
八、本实施办法由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4 年 9 月 10 日
原文链接:https://gxy.lzu.edu.cn/xueyuantongzhi/2024/0911/274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