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推免工作,规范推免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第一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当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推免工作小组由党政班子成员、毕业年级班主任、教指委代表、教学秘书等组成,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全程监督推免工作。
组长:杨军,廖文波
副组长:谢刚,范曾丽,杨在君,甘小洪,韦伟
成 员:黄美云,李佳真,夏万才,邹建,王琳,卫万荣,陈兰英,黄燕,廖雪兰,洪明生,彭超
第二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成员:王丹,周昭敏,罗波,魏淑红,张雪梅
第二章 推免原则及推免生基本条件
第三条 推免原则
(一)科学遴选原则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的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并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
(二)以人为本原则
1.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各学院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2.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
(三)公平公正原则
推免过程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严格管理,确保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学院推免名额、推免细则等提前面向社会公布,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
第四条 推免生基本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学生、乡村振兴计划学生)。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违纪记录指按照《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的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本专业前40%,且在校期间补考或重修记录不超过1门。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外语基础好,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期间,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或非通用语种考试成绩合格。
2.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四川省大学生英语新三级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获340分(含)以上。
(六)具备该条第(一)(二)(四)(五)款条件,在校期间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本专业前70%,且补考或重修记录不超过2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召开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会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参与推免生遴选:
1.本科阶段在学校认定的A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中规定的竞赛项目,或学校认定的重要学科竞赛项目(如“东芝杯”),获得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团体项目需排名前三的主力队员);
3.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性竞赛,或参加行业认可度高、参赛范围广且由学校认定为国家级的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金、银、铜牌)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如:金钟奖、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大运会、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总评成绩计算体系。
第三章 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第五条 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学业成绩+附加分(≤5分)
(一)学业成绩是指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分。
(二)附加分的计算办法及加分原则
1.对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等)以及获得省级以上其他荣誉称号的学生,依据《西华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附加分加分项目一览表》之规定给予加分。
2.附加分的加分原则
(1)所有加分成果应为申请推免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以西华师范大学(或“西华师大”)为第一作者单位取得。
(2)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3)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务必认真核查加分项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备查,并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三)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具有本细则第四条第六款及本细则第五条第二款之科研成果(核心期刊论文)的,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需对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要对学生答辩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总评成绩计算体系。
对达到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依据以上标准计算总成绩后进行排序。总评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学业成绩、专业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第四章 名额分配
第六条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我院各专业2021级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推免名额 |
备注 |
生物科学(师范) |
22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
3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园林 |
2 |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
生态学 |
2 |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
生物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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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推免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通知和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审定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院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报名,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学生成绩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拟推免名单,并予以公示,相关证明材料也一并公示。
(五)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送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9月8日 |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拟定推免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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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推免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挂网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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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24:00前 |
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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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9月10日 |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审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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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9月13日12:00 |
挂网公示拟推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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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下午17:00前 |
上报拟推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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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本细则与《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相冲突,以学校《实施办法》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