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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025-01-09 17:23 1218 来源:海文考研

原始链接:https://ee.gzu.edu.cn/2024/0906/c3629a234555/page.htm

根据(贵大发〔2024〕32号)《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现将我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2025届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院的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推免人选进行程序审查,根据学院推免生总指标制定各专业推免指标。学院成立推免纪检领导小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如下:组长:张靖刘明锋副组长:刘敏成员:韩松王霄龚德鸿张梅(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科,刘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四)学院推免纪检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赵晓丹成员:陈倩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二)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三)学院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四)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三、学院推免生计划安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对推免名额进行分配,各专业按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占全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比例分配推免名额。

学院推免生计划数为44人,分配到各专业人数如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6人自动化专业:10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9人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9人各专业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院内调剂。四、申请条件(一)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的贵州大学2025届应届毕业生。(二)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四)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五)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六)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五、申请程序(一)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24年9月8日下午17:00前向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和相关申请材料。(二)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20年9月10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取得推免生

资格的名单(附件2)。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确定原则上以学生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三)符合第四条申请条件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原则上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SSCI或SSCI或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若前两位为研究生,国赛最高奖汇报的本科生视为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4)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附件3),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第一的学生。通过以上(2)(3)(4)条推荐的学生,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先。未通过答辩考核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

荐。通过(1)(2)(3)(4)款推荐的学生超过学院30%的名额限制时,应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其余满足(2)(3)(4)款的学生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推荐。若满足(1)的学生也超过学院30%的名额限制,也按“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推荐。(四)符合第五条第(三)款,但因名额限制未被优先推荐的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五)学校统一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六、其他有关规定(一)学院将推免生遴选细则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并在学院网页上发布;学院严格执行推免计划,不超额推免;学院推免生遴选遵循“择优”原则。(二)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三)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其个人档案。(四)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五)对“申请条件”第(五)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六)学院将切实发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推免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

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申诉事宜。纪检领导小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联系人:胡老师(学院教务科)联系方式:0851-83609295(学院教务科)监督电话:0851-83624901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附件:1.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贵州大学2025届推荐免试资格名单汇总表3.《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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