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5年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和全
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际,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树恩 刘建新
副组长:何泽银 林兴冬
成 员:胡 东 陈仁祥 孙世政 梁 栋
崔晓璐 余腾伟 刘 超
秘 书:王春发 束海波 宋 敏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
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
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
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
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刻苦学习,学业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课
程无不及格记录,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不低于 30%,平均学分
绩点不低于 3.2;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
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具备跨文化与语言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
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外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
成 绩 不 低 于 6 0 分 或 全 国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考 试 成 绩 不 低 于 4 2 5
分。
5.具备创新意识与全面发展潜质。学生学科研究兴趣浓
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学科竞赛、学
术成果、 专利授权、文体竞 赛、荣誉称号等奖励加分 高于 1
分。
(二)对在校期间获得 A 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前
3 ) , 或 承 担 国 家 级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 排 名 前
2),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科专业
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
利,或附件 1 中规定的国家级荣誉称号(排名前 1)、国家级
文艺类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前 1),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
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
前 55%(含位于专业排名 55%),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8。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特殊优秀学生的成果进
行鉴定,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过程进
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
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
后可参加学院综合排名。
三、推免资格产生办法
本细则所指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是指:从本校本学院推
免生申请者中根据申请者总测评分择优选拔产生的获得推免生
资格的学生。为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鼓励学生全面
发展,将学生学科竞赛、学术成果、专利授权、文体竞赛、荣
誉称号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
标体系,实施奖励加分制度,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表 1
份,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须查
验原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复印件一套(须
查验原件)。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综合成绩由高分
到低分排序,择优选拔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如有综合分相同
者,按如下顺序进行确定名次:英语等级分数、高等数学分
数、学科竞赛层次类型排名、论文层次类型排名、专利成果层
次类型排名、荣誉称号层次类型排名。
3.学生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注: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的
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个人)
(课程成绩指学生已修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程成绩)
4.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
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学院奖励加分标准见
附件 1。
5.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
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
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
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
和个人贡献。
四、推免生名额
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
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指标原则,统筹机电与车辆工
程学院学科与专业设置情况分配名额。对自愿申请推免资格人
数不够的专业,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调配;推免生
名额需向实验班倾斜。
满足推荐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直接获得推免名额
的规定:对在校期间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
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其中任一项比赛最高
奖学生(排 名前 1),符合推荐 条件的同学可以获 得推免名
额,每年此类推荐名额不超过推免总名额的 20%。若符合条件
的学生超过此类推荐名额,按如下顺序进行确定名次:①按照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
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优先顺序排名;②学生综合成绩排名。
五、推荐程序
1.面向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公布学院推免生工作
实施细则,宣传动员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参与申报
工作。如有奖励加分等重大政策变化,将在推免工作开展前一
学期向适用学生公布。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学院推
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推免申请和相关材料。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
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
分,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排序名单,名单在学院网
站公示 3 天。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查
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以及
推免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六、管理与监督
1.推免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
项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相
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
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单位党委汇报。
2.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
推荐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选拨推荐的要主动
报备。
七、工作时间安排
以学校文件为准,另行通知。
八、其他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3.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4.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5.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
本推免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时起施行,由机电与车辆工程学
院负责解释。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4 年 0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