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202 5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细则
为了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结合《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院推荐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负责组织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科专业成立专家审核组开展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有序的开展。
2.学院推免生专家审核组
设立推免生专家审核组,由相关科室、系部委派教师参加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材料的审核,负责针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成果加分、专业学术论文加分、竞赛获奖奖项加分等进行审核鉴定和答辩工作。经审核可加分的附加分证明材料上应注明“符合加分规定”并有不少于2人签字确认。
二、申请条件
从具备下列条件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四年学制本科生前3学年或五年学制本科生前4学年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平均绩点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5%,且必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无课程积欠(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多修的课程除外);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体育、艺术类不低于390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思政必修课无补考记录,品德评语良好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已解除纪律处分;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本科生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名额分配
我院2025年推免生指标为11人,具体名额分配参照学科专业类别、学生基数和自然班建制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分配为:城建类学科3人,设计类学科8人,具体名额如下(若某专业推免候选人数不足时,则名额由学院进行调配):
专业名称 |
产品设计(2个自然班 |
环境设计(2个自然班) |
数字媒体艺术(2个自然班) |
城乡规划(1个自然班) |
建筑学 (1个自然班) |
总计 |
毕业生 人数 |
53名 |
60名 |
60名 |
29名 |
37名 |
239名 |
专业推免指标 |
2个 |
2个 |
2个 |
1个 |
1个 |
8个 |
3个机动 指标 |
设计学科2个,综合排序 |
城建学科1个,综合排序 |
3个 |
四、成绩评定
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或前八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
附加分的计算办法见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避免通过刷成绩、刷绩点获取推免生资格。
五、 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9月12日前 |
学院完成各专业绩点成绩排名核算、制定推免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学生公布(网站及公告栏)。 |
9月13日至 9月14日 |
学院布置推免工作,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到学院315办公室。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 14 日 上午12 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1)审核表(2)申请表(3)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4)英语四级证书(原件)(5)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其他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文件袋。 2.成绩单电子稿(供上传系统,成绩单用PDF文件,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如350823********372X_刘某。使用电子扫描件,确保成绩单内容清晰完整居中。) 3.所有材料电子档命名“专业+姓名”,佐证材料使用电子扫描件, 发送到指定邮箱316246043@qq.com。 |
9月18日前 |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按总成绩排名,根据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含1-2名候补)。 2. 9月15日开始可以公示拟推荐资格名单(含候补)(网站、公告栏),公示3天 ,公示内容含申请推免考生成绩、在校期间业绩、附加分项目、分值,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申诉。 3. 9月18日前将拟推荐资格名单和拟推免学生个人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
六、 推免生申请及录取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 本人在202 4 年9月 14日上午12 :00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研究生审核表》、《拟推荐资格名单》并附学生成绩单、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到学院315办公室,所有电子档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凡符合要求者,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分专业按推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工作,排序后在本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公示结束后后学院根据推荐指标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七、 其他事项
1.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由推荐学院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
2.学院推免工作在校研究生院指导下进行,实行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工作流程规范,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4.其他未尽事项以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说明和解释为准。
八、监督方式
(一)学院监督电话:0797-8312853
(二)学校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4年 9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