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信息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交大[2021]16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工作小组组长:杨建喜副组长:赖星霖李益才蓝章礼成员:许登元王家伟陈禾毕波张廷萍梁宗保李世辉秘书:海歆
(二)学院纪委对推免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二、推荐条件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学院所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六个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
2.满足学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3.在校期间未受学院和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1.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85分,奖励加分满分15分。2.学业成绩为前三年各专业2018版培养方案(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两个专业按2020版培养方案)计划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菁英班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8版培养方案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0.853.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学院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参照学校奖励加分建议标准设置学院奖励加分细则(见附件1)。其中学科竞赛分类标准,2025届推免参照《重庆交通大学2022年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调整结果》(交大教〔2022〕12号);2026届推免将参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24〕65号)。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学术成果、专利授权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凡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荐程序
1.推免生名额分配。根据学院从学校获得当年推免生分配名额,减去带有专业指向性的推免生名额后按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并舍去小数部分。由上级部门所分配的带有专业指向性的推免名额,在所指向性专业学生中进行推荐。如还有剩余名额,按所有申请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2.推免生名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应用。①各专业应先应用专业所属推免名额,由该专业申请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②然后应用专业指向性名额,由该指向性范围内的所有申请学生(除①已确定的推免初选人员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③最后的剩余名额由所有专业共享,由剩余的申请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学生应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符合推免条件有意愿参加推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秋季学期开学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申请、相关材料(申请表、专家推荐信2份)及承诺书,承诺书中学生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推免资格。
4.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
5.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四、推荐程序”规定中的第一条确定将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排序后,按各专业分配的推免生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剩余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6.学院公示无异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教务处。7.推免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五、时间要求
工作进程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执行。学生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学校“实施办法”执行。学院纪委对推免实施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350378323(刘老师),邮箱:liuj72@qq.com。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标准附件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流程
原始链接:http://sise.cqjtu.edu.cn/info/1084/62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