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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5-01-08 22:40 1650 来源:海文考研

法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了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 订)》(以下简称《推免办法》)、《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推免工作细则、推免 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 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和答辩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 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 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四年学制本科生前3学年 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平均绩点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5%, 且必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无课程积欠(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外多修的课程除外);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等级不低于95分,或N3及以上等级成绩合格;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 果记录; 6.思想政治必修课无补考记录,品德评语良好以上,无任何 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已解除纪律处分;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 时能获得本科生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推免指标 10 人。 四、成绩计算 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 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 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计算办法见附 件1《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 五、成绩公布 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由学院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按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后报研究 生院。 六、日程安排 参考研究生院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 七、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法 学 院:0797-8312492,联系人:黄老师。八、其他 1、学校教职工子女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生资格遴选需主动向学 院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 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 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 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 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学院推免工作在研究生院指导下进行,其他未尽事宜以上 级政策为准。 法学院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1.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 附件 2.2025 年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3.关于做好推荐 2025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附件 1 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 一、学术竞赛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赛) 一等奖(含特等奖及金奖) 6 二等奖(含银奖) 4 三等奖(含铜奖) 3 国家级 A 类学科竞赛项目 一等奖(含特等奖及金奖) 3 二等奖(含银奖) 2 三等奖(含铜奖) 1 国家级 B 类学科竞赛项目 一等奖(含特等奖及金奖) 1 二等奖(含银奖) 0.8 三等奖(含铜奖) 0.6 注: 1.国家级赛事泛指由国家政府部门(如教育部、工信部、科技部等) 或全国各学科相关一级学 会(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为准) 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挂靠各个部委的非官方机构及 由其他企业、机构举办的赛事不予认可。国家级赛事分为 A 类学科竞赛和 B 类学科竞赛,并 以竞赛当年学校审定并下文的赛事为准。 2.获奖证明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项目负责人计满分,其他团队成员按照附件第六 款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计分。同类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 3.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赛) 的省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并进入当年 全国赛可参照国家 A 类学科竞赛项目相应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4.省级赛事不加分。二、学术成果类 1 SCI Ⅰ区期刊检索 4 2 SCI Ⅱ区、SSCI、A&HCI 期刊检索、《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等转载 3 3 SCI Ⅲ区、国内 EI 期刊、卓越期刊检索、CSSCI 源期刊、《高等学校文 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获授权发明专利 1 4 SCI Ⅳ区、 CSCD、CSSCI (扩展库)、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中文核心 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所列) 0.5 注: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发明专利应排名第一,填报时需提交申请专利的原始过程材料, 排名第二及之后的不加分,最多只计 1 项;学术成果类表中第 4 类上发表的论文最多只计 1 篇; 表中学术成果类加分最多不超过 2 项。 三、综合类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国家级政府机关荣誉 2 全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奖)、全省青年五四奖章、全省优秀共青团干 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网络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0.5 注:综合类同类奖项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 四、社会实践类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并荣获国家级表彰 2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满 3 个月及以上 1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并荣获省级表彰 0.5 注:同一类别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团体表彰的参照团队计分。五、文体竞赛类 文艺、体育类全国一等奖(或第一名、金奖) 2 文艺、体育类全国二等奖(或第二名、银奖) 1 文艺、体育类全国三等奖(或第三名、铜奖) 0.5 注:同类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由校团委、理学院、法学院等协助认定。非学术竞 赛应由教育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主办,其他非官方创办的竞赛不予认定。 团体获奖的参照团队计分。 六、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 以上各类竞赛如为团体项目,则团队加分人数应不超过 10 人, 并按以下规则计分:其中 n 为团队总人数,Y 为个人应计分值, X 为 该类竞赛各等级对应分值,Z 为排名次序。 1.参加团体竞赛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的: X n n Y 2 1 2    2.团队成员有排序的:         X z n n Y X z n , 1 1 , n n - z Y < 3.团队无排序但有主力替补之分的:主力队员:Y X 5 3  ,替补队员不 加分。附件 2 2025 年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责任部门 9 月 12 日前 学院完成各专业绩点成绩排名核算、制定推免工作细则,报研 究生院备案,并向学生公布(网站及公告栏)。 法学院 9 月 14 日前 学院布置推免工作,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提交 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法学院 9 月 18 日前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按总成绩排名,根据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含 1-2 名 候补)。 2.9 月 15 日开始可以公示拟推荐资格名单(含候补)(网 站、公告栏),公示 3 天,公示内容含申请推免考生成绩、在 校期间业绩、附加分项目、分值,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 及附加分相关申诉。 3.9 月 18 日前将拟推荐资格名单和拟推免学生个人材料提交 研究生院。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拟推荐资格名单(电子档+纸质档签字盖章) 2.拟推免学生个人材料(纸质档。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留学院 备查,其纸质交复印件) 具体包含(按顺序):(1)审核表 (2)申请表 (3)成绩 单(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4)英语四级证书 (5)附加 分证明材料 (6)其他奖励证书。 3.拟推免学生成绩单文件包(供上传系统,成绩单用 PDF 文 件,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如 350823********372X_刘 某。使用电子扫描件,确保成绩单内容清晰、完整、居中。 法学院 9 月 19-24 日 1.研究生院从形式上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拟推荐资格名单,按总 成绩排序汇总学校拟推荐资格名单。 2.研究生院公示,9 月 24 日下午 17:30 起不再受理申诉请 求。 法学院 研究生院 9 月 25-26 日 审定最终推荐名单。 学校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等 9 月 27 日前 推免生数据库上报推免服务系统。 研究生院9 月 28 日- 10 月 20 日 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注 册,接收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通知。各学院同时 接收推免生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实际以推免 服务系统报名时间为准。 推免生 法学院 研究生院—1— 理工研字〔2024〕42 号 关于做好推荐 2025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以下 简称《推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推免工作有序进行,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的指 示精神,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推免工作。 2.各学院应主动响应国家与学校发展战略需求,突出急需重 点发展的学科专业,合理分配推免名额。 3.各学院应在认真研读学校《推免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教 育部关于做好推免工作有关要求,制订完善本单位的推免工作细 则,参照推免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 3)开展相关工作。 4.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申请推免资格考生 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2— 5.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 业成绩,避免通过刷成绩、刷绩点获取推免生资格。 6.学院应按《推免办法》要求,对申请附加分的学生组织公 开答辩和核定工作,其中对于申请专业学术论文或专利加分的应 组织公开答辩并全程录音录像。经审核可加分的附加分证明材料 上应注明“符合加分规定”并有不少于 2 人签字确认。 7.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选拔、宁 缺勿滥”的原则,落实好《推免办法》中的回避和报备制度。 8.学院应落实好“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推免工作细 则、拟推荐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须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审议,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后公示及上报。 监督电话: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学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攻读 博士学位实施办法—3— 3.2025 年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4.推免申请表、审核表 5.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拟推荐资格名单 研究生院 2024 年 9 月 11 日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11 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fxy.jxust.edu.cn/info/1047/42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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