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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08 17:03 1263 来源:海文考研


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详见学校《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 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 2.申请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须将有效期延长至3个月以上; (6).《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现实表现 表》; (7).《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 承诺书》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 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邮寄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点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南院 收件人:曲玥澄 联系电话:18242038890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nuqyc@qq.com
二、报名时间 1.凡具备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10月10日12点前登录“全 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三、复试形式和时间 1.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 2.复试时间:10月11日13:00音乐学院532教室 3.由学院(中心)“审核小组”对报名的推免生(含直博生)申报信息进行 初审,推免生(含直博生)所报专业须符合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博士)研究 生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的报考要求,并将符合条件者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含直博生)发出同意复 试的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 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 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 口语表达能力。 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10分)、专业知识考核 (60分)和综合素质(30分)。 专业知识考核:130100艺术学(专业面试、技能展示) 135200 音乐(专业面试、技能展示)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专业面试、技能展示) 2.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 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 4.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学院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多批次组织复试。 6.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 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 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7.复试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与候考场所分离。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 智能眼镜、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带有拍照、摄像、存储和传输功能的设备 带入考场。开始面试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面试考生外,任何人员不准擅自出入 面试考场,特别是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开面试现场。 8.依照相关文件,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9.推免生(含直博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 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 关情况。
五、关于录取 1.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 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 同一学院(中心)、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各 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 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 3.复试的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 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推免生(含直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报到时(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存在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5)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 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5.复试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 “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 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6.拟录取结果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六、体检 推免生(含直博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 要求另行通知。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 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要求执行。
七、、其他 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音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一切以学校相关文 件为执行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和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1-82158537 曲老师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4 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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