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选拔优秀拔尖的创新型人才继续深造,鼓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使这项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促进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推免工作,一是贯彻公平的原则,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二是贯彻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努力提高人才遴选过程的科学化水平,形成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2.本细则以学校《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基础制定。
3.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及本科教学办负责人组成。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系主任组成。
二、 推免工作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道德素质优良,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A类、B类、C类)按照教学计划修满,且A类、B类、C类平均学分绩应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的前80%(含); “拔尖计划”学生不受学分绩排名前80%(含)限制,由数学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其推免资格。
4.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6.推免工作的对象为根据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程序
1.推荐免试的几个主要步骤(学生报名、基本条件审核、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复议等环节)的具体安排,按当年学校下发的推免通知文件要求安排执行。
2.申请推免的学生都必须参加综合排名。
3.学院公示的时间地点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与落实。学生可在公示期间提交复议申请(具体程序见第七款 复议)。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和发现数学人才的需要,综合排名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排名成绩=BCD类课程平均学分绩×95%+综合素质成绩×5%
其中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特殊学术专长(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科研训练表现、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五部分。具体分值分布为:特殊学术专长50分,科研训练表现30分、参军入伍服兵役10分、志愿服务5分、国际组织实习5分。
1、特殊学术专长(50分,累计超过50分按50分计算)
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定。审定过程见《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
发表论文(累计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1)凡发表一篇SCI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记10分;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记5分。其它以字母序发表的文章按照作者数平分。
(2)竞赛获奖
类 别 |
获奖等级 |
参与者得分 |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数学类)(决赛) |
一 |
40 | |
二 |
30 | ||
三 |
20 |
类 别 |
获奖等级 |
负责人得分 |
参与者得分 |
校百项工程获奖项目 |
特等奖 |
20 |
10 |
一 |
10 |
7 | |
二 |
7 |
5 | |
三 |
5 |
3 | |
国创项目 |
10 |
5 |
类 别 |
获奖等级 |
参与者得分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数学类)(赛区) |
一 |
10 |
二 |
7 | |
三 |
5 | |
丘成桐数学竞赛 |
金 |
30 |
银 |
20 | |
铜 |
12 | |
优胜 |
7 |
全国及国际数学建模竞赛 |
特等奖 |
15 |
一 |
12 | |
二 |
10 | |
天津市数学建模竞赛 |
一 |
7 |
二 |
5 | |
国家级其它奖 |
二等奖以上 |
5 |
省部级其它奖 |
二等奖以上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