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人:马映纯 发布日期:2024-09-26 阅读次数:2017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办法与流程材料
(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提交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压缩包:
1.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二)我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1.申请者须于9月28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9月28日下午14:00前,确定复试名单时间:9月29日中午12:00前。
3.第二批报名截止时间:10月8日中午12:00前,确定复试名单时间:10月8日下午18:00前。
四、复试办法
(一)我院推免硕士生复试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成推免硕士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二)对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院将根据学生的报读申请,确定各学科、专业招收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名单。
(三)复试前将进一步确认推免硕士生资格。我院将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严格对推免硕士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我院将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并提早通知学生。复试日期、时间及地点的具体安排将在“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出通知。
(五)复试方式为面试,根据我院学科、专业的特点,重点考察推免硕士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汉语写作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六)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硕士生将逐个进行复试。每位推免硕士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七)每位推免硕士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推免硕士生评分。复试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推免硕士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
五、待录取与公示
(一)排名规则:按二级学科,对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三)确定待录取:面试当天公布复试结果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会撤消申请者的待录取资格,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四)拟录取后,申请者须于10月15日前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出下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复印件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体检结果1份。
(五)2024年10月20日前,我院将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且均须使用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复审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相关说明
(一)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马老师
(二)联系电话:020-84881465
(三)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