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以下简称《推免章程》)要求,特制定会计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一、学院简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于1987年开始本科招生,2008年独立设院,设有会计学、审计学两个本科专业;2011年、2012年、2013年分获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授权点,成立MPAcc教育中心,为全国第四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培养单位,2018年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目前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招生。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2人,师资队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及年轻化的特征。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超过50%;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98%。,其中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1人,入选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1人、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1人,上海市曙光学者1人、晨光学者3人,4名教师获ACCA全国优秀专业指导教师。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基金项目30余项,在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会计研究》《金融研究》《世界经济》、国际II类、国际III类、SSCI期刊等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十余本。
学位点广泛整合各类行业、企业资源,聘请了近百位具有资质的企业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合伙人等业界知名人士担任MPAcc&MAud行业产业导师。行业产业导师参与课堂教学、实务讲座、论文指导、实践指导,与校内老师联合培养学生,“双导师”模式贯穿MPAcc&MAud培养全过程,为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二、招生专业会计学(120201)、财务管理(1202Z1)、审计学(1202Z2)、会计(全日制)(专业学位)(125300)三、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和推免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二)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三)推免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应对。(四)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学院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1.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2.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与本科专业或报考研究生学科专业相关,署名为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五、申请程序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
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六、复试安排(一)复试形式与时间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具体参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复试时间:复试定于2024年10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复试环节与内容1.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登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综合工作-常用下载-招生工作相关下载);(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6)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2.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和专业课面试二项内容。复试参考书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5年硕士推免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复试参考书目》。(三)复试成绩评判方法复试考官根据推免生的复试面试表现独立打分,复试考官独立打分的平均值为推免生复试的最终成绩,推免生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七、违规处理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监督复议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联 系 电 话:021-67701148;邮 箱 :yzb@suibe.edu.cn;校 纪 检 监 察 机 构 联 系 电 话 :021-67703010;邮 箱 :jwjc@suibe.edu.cn。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21-67703176联系邮箱:kjxympacc@suibe.edu.cn十、其他事项(一)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二)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如已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学校将不撤销更改待录取通知。(三)本细则内容如有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和会计学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四)本细则由会计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会计学院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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