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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经学院研究决定,本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
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四川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制订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计算机学院在国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直博)研究生工作。
一、基本原则
执行教育部、四川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坚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二、基本条件
推免生须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4. 综合成绩排名在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以内。
三、成绩要求
1. 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原则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学生的课程成绩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计算金融交叉实验班学生的课程成绩须列本班前70%。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入围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 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四、成绩计算
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学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按百分制记分):
综合成绩 = 课程成绩×60% +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35% + 社会实践活动成绩×5%
1. 课程成绩计算:
课程成绩 = Σ(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 / Σ课程学分
其中,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2.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计算:
具体参见:《附件 2:计算机学院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计分细则》
3. 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的计算:
具体参见:《附件 3: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计分细则》
五、有关管理事项
1. 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2. 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处分;
4)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六、工作组织
1.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组长:赵启军
副组长:董柯平
成员:李征、张卫华、张蕾
2.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推免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
组长:李征
成员:张建州、杨彦兵、夏欣、罗川
3. 实施工作小组:唐萍、丁莎、刘辉、丁梦蝶、王一凌、刘玉玲
七、工作流程
1. 提交推免申请
课程成绩排名由学院教学科出具,并向学生核实和公示。符合推免条件与成绩要求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综合成绩排名所需支撑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申请材料包括: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加分的证明材料。学生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若有作假,取消推免资格。
2. 资格与材料审核
鉴定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相关精神的言行,学生是否身心健康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对申请人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如提交的体现其“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材料的真伪、判定其是否达到学院“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评价标准”等。针对存在专利、论文项目加分的申请人,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真实性存疑的申请人,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该类学生进行公开审核答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生材料造假和达不到评价标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进行记分和统计,在通过审核后进行公示。
3. 综合成绩排序和推荐
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按类别分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先等额确定各类拟推荐学生名单,余下所有申报学生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候补学生名单。
4. 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公示和上报
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做进一步审核,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 事项
2023年9月11日17:00前 学生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2023年9月15日 审核申报材料
2023年9月21日 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答辩
2023年9月22日 公示学生分项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拟推荐学生名单、候补学生名单,并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做进一步审核。
2023年9月24日18:00前 拟推荐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录入信息
九、推免生名额
专业/方向 名额(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拔尖计划 15
计算金融交叉试验班 8
物联网工程 3
人工智能 7
十、学生投诉和申诉渠道
对于在推免工作中出现或发现的任何问题,可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申诉,或向纪委投诉,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
申诉电话:(028)85468536,学院纪委投诉电话:13880608801;
申诉邮箱:qjzhao@scu.edu.cn,学院纪委投诉邮箱:donny@scu.edu.cn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学院授权本科教学科进行解释。
四川大学 计算机学院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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