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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5-01-08 14:28 1251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和《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学院推免工作,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定。
组 长:吉伟、张民
副组长:陈涛、陈贝贝、王进
组 员:樊成、唐煜、董建飞、王明湘、卢征、陈恺、陆美辰
二、申请对象和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一)申请对象
1.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四年制专业,且预计能于2025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曾因休学等延长学年,将于2025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二)各本科专业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指标为39个,各专业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推荐名额
机械电子工程 8
人工智能 12
统计学 9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10
候补人选2人,在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中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名单。
三、推免基本条件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三)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四、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学院教务办公室对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为每名学生标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或“不通过”,供学生查询,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报送的全部材料,一并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学生的推免综合测评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测评工作。
推免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GPA按小数点后两位计算,以教务处最终发布的成绩及排名为准。发展素质成绩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
若拟推免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学业成绩GPA高低排序;必要时可以按照GPA小数点后三位参与计算。
经学校审定认可并附有退伍证书的服兵役者获20分;志愿服务成绩认定参照表1执行;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并经学校审核认定参照表2执行;科研成果成绩认定参照表3执行;竞赛获奖成绩认定参照表4执行。


表1 参加志愿服务评分细则

等级 分值 符合条件
一 10 至少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志愿服务时长>216小时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类表彰
二 8 至少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108小时<志愿服务时长≤216小时
②获得校级志愿服务类表彰
三 6 至少满足以下其中1条:
①54小时<志愿服务时长≤108小时
②获得院级志愿服务类表彰
四 4 0<志愿服务时长≤54小时
备注:志愿服务时长需要学生在校期间取得,需经过学院认定并通过公示,按实际填写。志愿服务类表彰需提交证书。

表2 到国际组织实习评分细则

等级 分值 符合条件
一 10 实习时长4周以上
二 8 实习时长3周到4周(含4周)
三 6 实习时长2周到3周(含3周)
四 4 实习时长2周以内(大于0;含2周)
备注: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及实习工作过程证明材料,多次实习可累计时长;国际组织认定可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国家留学网等官方网站,网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www.mohrss.gov.cn;审核通过的国际组织线上实习以对应等次分数50%计算。国际组织实习认定截止为时间2024年8月31日。


表3 科研成果评分表
项目类别 项目等次 单项最高分值 分值 备注
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 国家级 结题检查优秀 15 15 项目主持人计所在项目等次满分;第2-5位成员以对应等次分数的50%计算;其他位次成员不计分;已结题的项目按照结题验收结果计分。
结题检查合格 12
中期验收优秀 10
中期验收合格 8
省部级 结题检查优秀 10 10
结题检查合格 8
中期验收优秀 6
中期验收合格 4
市厅级/校级 结题检查优秀 6 6
结题检查合格 4
中期验收优秀 2
中期验收合格 1
学术论文 发表SCI期刊论文(一区) 15 15 仅限第一作者;指导老师是苏州大学在职教职工且是第一作者时,学生是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第一作者(需出具指导老师对学生贡献度的描述且手写签名);同一篇论文,多人为共同第一作者时,共同第一作者获得分数为相应等次的分数除以共同第一作者数量。
发表SCI期刊论文(二区) 10 10
发表SCI期刊论文(三区) 6 6
发表SCI期刊论文(四区) 5 5
发表EI期刊论文 4 4
发表EI、ISTP会议论文或北图核心期刊论文 3 3
发明创新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6 6 仅限第一作者/发明人,以相关证书载明的作者/发明人自然排序为依据,任何形式的注释不予认可;指导老师是苏州大学在职教职工且是第一发明人时,学生是第二发明人可以认定为第一发明人(需出具指导老师对学生贡献度的描述且手写签名)。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 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2 2
国家软件著作权 1 1
国家外观专利授权 1 1

说明:
1.所获成果都必须是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由学生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关闭时间;
2.科研成果三个项目类别为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发明创新;每一项目类别只计分一次,按照学生最高分值的项目计分,不进行多项目成果累加计分;科研成果属于不同项目类别的,可以累加计分;同一项目成果,只计分一次;
3.所涉刊物等级以苏州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认定刊物等级为准;其中《固体电子学研究与进展》《电子器件》《数学学报》《统计研究》《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中国科学》《机械工程学报》《机器人》期刊等同SCI期刊论文(三区)计分;CCF的A/B/C类会议论文(B/C类为长文)分别等同SCI二、三、四区论文计分;
4.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包括䇹政基金项目、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䇹政基金项目视为国家级项目,其他项目以学校公示为准;
5.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主持人、团队成员以学校公示为准;如项目在研过程中有调整的,需要提交由立项管理单位或学院盖章、指导老师手写签字的证明;项目中期检查后更改的主持人或增加的成员对应分数以50%计算;项目结题后调整的,不予接受;
6.学术期刊论文需要正式发表或网络见刊;会议论文必须在会议论文集发表或网络见刊;
7.预警期刊论文不予计分(以论文发表当年公布的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为准);
8.知识产权受益单位必须是苏州大学,需提供专利证书;一个软件著作权只能被一个学生认定,需要提供指导老师手写签字书面证明材料;
9.科研成果总分最高30分,超过30分的以30分计。

表4 竞赛获奖评分表
获奖类型 获奖等次 单项最高分值 分值 备注
国家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一等级 30 30 团队第4-5名成员15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二等级 22 团队第4-5名成员11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三等级 14 团队第4-5名成员7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四等级 10 团队第4-5名成员5分
省部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一等级 10 10 团队第4-5名成员5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二等级 8 团队第4-5名成员4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三等级 6 团队第4-5名成员3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四等级 4 团队第4-5名成员2分
校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一等级 4 4 团队第4-5名成员2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二等级 3 团队第4-5名成员1.5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第三等级 2 团队第4-5名成员1分
说明:
1.竞赛列表和竞赛等级参照学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目录赛事列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金融知识大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予以认定;
2.每位同学最多可以提供三份竞赛获奖证明材料,可累加计分;竞赛获奖总分最高30分,超过30分的以30分计;
3.同一比赛逐级上推参赛的,只取最高等次得分计分一次;同一项目成果只计分一次;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团队名单排除校友、指导老师以及在校研究生后的在校本科生,国家级限定前6名成员(含主持人),省级和校级限定前4名成员(含主持人),按照竞赛获奖对应获奖等次全部给予满分认定;其他成员按照竞赛获奖对应获奖等次分数的50%给予认定;
5.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奖计国家级第一等次,F奖计国家级第二等级,M奖计国家第三等次,H奖计国家第四等次。
五、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动员和公告
学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名额等。
(二)学生申请
9月6日(周五)上午10:00至9月10日(周二)上午10:00,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
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系统开放申请期间,学生可随时登录修改申请信息、证明材料等,修改后须重新提交申请,请务必确认“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的,为无效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或修改已提交的申请信息。9月12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三)执行回避及报备制度
学院严格执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回避及报备制度,及时收集并填写相关材料,并于9月10日(周二)前填写《推免工作回避及报备统计表》,报送纸质盖章文本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9月11日(周三)下午16:00前,学院教务秘书完成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在“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
http://tmsq.jwb.suda.edu.cn/),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为每名学生标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或“不通过”,供学生查询,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报送的全部材料,一并交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织学生的推免综合测评工作。
(四)综合测评及遴选
学生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后,于9月11日(周三)12:00前提交材料至学院办公室(卢征老师)。相关材料顺序如下:(1)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综合测评材料清单(见本通知附件);(2)发展素质证明材料: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3)诚信申请书:手写签名后的《苏州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原件;(4)学生成绩单:自行在教务处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提交的诚信申请书、发展素质证明材料要与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上传的材料一致。
9月12日(周四)至17日(周二),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本细则中的推免指标分配方案,根据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初选名单以及候补名单。
(五)初选名单等材料报送
9月18日(周三)上午10:00前,学院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学生、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做好候补顺序标注后,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处,并将初选名单上报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院初选名单应自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
(六)学校审核和名单报送
9月24日前,学校完成推免初选名单的审定,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信息。
(七)推免生后续相关工作在推免系统里的相关工作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六、有关管理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三)学生若有异议,可以在推免工作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问题或申诉,联系邮箱cbb@suda.edu.cn;对学院回复或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申诉,邮箱xlhu@suda.edu.cn。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
https://future.suda.edu.cn/21/a3/c30836a598435/page.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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