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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5-01-08 14:04 1284 来源:海文考研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推免工作精神,结合《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苏大教〔2021〕65号)、《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90号)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以及我院实际,特制定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人才质量意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过程性评价和科研基础与创新实践能力考查,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龚呈卉、陈 煜

副组长:李念强、黄冠平

组 员:王长擂、王钦华、吴建宏、陶 智、黄 敏、秦琳玲、张晓俊

秘 书:孙树燕、姚亦洁

三、申请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申请对象

1. 2021级本科生,且预计能于2025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 在校期间曾因休学等延长学年,将于2025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二)推免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3. 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 1.0 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 D 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除上述条件外,学生还须参加学院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体系中,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综合评价体系以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具体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四、推荐名额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的2024年推免生指标为27人。各专业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14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5人,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7人;另有1人,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与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申请人员中产生。

五、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1. 学院动员。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并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 学生申请。2024年9月6日(周五)上午10:00至10日(周二)上午10:00,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申请时请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并拍照上传手签《苏州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3. 资格审核。学院教务老师在9月11日(周三)下午16:00前,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

4. 综合评价及遴选。9月12日(周四)至17日(周二),学院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实施细则,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完成综合评价,并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根据上述“推荐名额”部分的名额分配方式和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按推荐名额1:1确定拟推荐初选名单。同时,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1~2名替补名单。

5. 学院公示。9月18日(周三)上午10:00前,教务老师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学院初选推荐学生和候补推荐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上报到教务处学籍科。

同时,学院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公示7天。

6. 学校审核。9月24日(周二)前,学校审定初选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数据。

通过学校审定和校内公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六、综合评价与遴选办法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满分20分)、参加志愿服务(满分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满分10分)、科研成果(满分30分)、竞赛获奖(满分30分)。具体评分表和相关说明,见表1和备注说明。

学业成绩GPA,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中的计算方法,取到小数点后3位。

若综合评价成绩完全相同,则学业成绩GPA高者排序靠前。

表1 学生发展素质评分表

类别

类别项目

细分类别

分值

备注

参军入伍服兵役(20分)

完成义务服兵役者

20



志愿服务

(10分)

志愿服务时长(单位:小时)

40-59

1

具体志愿时长认定参照学院关于志愿时长认定相关条例

60-79

2

80-99

3

100-119

4

120-139

5

140-159

6

160-179

7

180-199

8

200-219

9

220及以上

10

国际组织实习

(10分)

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或参与志愿服务

3个月及以上

10



1个月及以上至3个月以下

7

14天至1个月以下

3

科研成果

(30分)

学术论文

SCI期刊论文(一区)第一作者

30

第二作者(含共同一作排第二的作者)以20%计;同篇学术论文或专利授权仅计1位本科生

SCI期刊论文(二区)第一作者

20

SCI期刊论文(三区、四区)、EI全文收录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北图:理工类)论文第一作者

10

ISTP会议论文第一作者

5

专利授权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15

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6

获国家软件著作权第一著作人

1

大学生科研立项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主持人(结项或中期检查为“优秀”)

15

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分别以60%、30%计。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主持人(结项或中期检查为“合格”)

10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省级项目主持人(结项或中期检查为“优秀”)

8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省级项目主持人(结项或中期检查为“合格”)

6

䇹政学者(结项“优秀”)

15

䇹政学者(结项“合格”)

8

其他专业相关校级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项或中期检查为“优秀”)

4

其他专业相关校级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项或中期检查为“合格”)

2

院科研能力训练“SEA”计划主持人(重点项目结项或中期检查为“良好”及以上)

2

院科研能力训练“SEA”计划主持人(一般项目结项或中期检查为“良好”及以上)

1

学科竞赛

(30分)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国赛第一等次

30

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分别以60%、30%计。(如第一参与人为研究生,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分别以80%、60%计)

国赛第二等次

25

国赛第三等次

20

省赛第一等次

18

省赛第二等次

14

省赛第三等次

10

校赛第一等次

8

校赛第二等次

6

校赛第三等次

4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国赛第一等次

25

第二参与人、第三参与人分别以60%、30%计。

国赛第二等次

20

国赛第三等次

15

省赛第一等次

14

省赛第二等次

10

省赛第三等次

6

大学生数学竞赛/英语竞赛/其他榜单赛事

国赛第一等次

14

国赛第二等次

10

国赛第三等次

6

省赛第一等次

5

省赛第二等次

4

省赛第三等次

3

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

一等奖

8

二等奖

6

三等奖

4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和交叉学科竞赛

Outstanding Winner

10



Finalist

8

Meritorious Winner

6

Honorable Mention

4

备注:

(1)各“类别”分值不超过所对应上限;学生在“科研成果”某一“类别项目”有多项加分时,只取一项(最高项);在“学科竞赛”中有多项加分时,只取一项(最高项)。

(2)到国际组织实习必须是线下实习方式。国际组织可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国家留学网等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https://gj.ncss.cn/gjzzjs.html“国际组织介绍板块”、www.mohrss.gov.cn“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网”版块)

(3)学生科研立项以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为依据;学术论文须正式发表(包括已官网“online”和“网络优先出版”),其等级以苏州大学科技部门认定的刊物当年等级为准;科研成果须以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学校推免通知发布日之前(不含发布日)。

(4)学科竞赛具体范围以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等各类学科竞赛为准;奖项以获奖证书或正式发文为准,参与学生排序以发文为准。

(5)必要时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6)其他情况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认定。

七、有关注意事项

1.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2. 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应以其他方式自主择业或申请出国(境)高校留学等。

3. 严格回避及报备:9月10日(周二)上午10:00前,推免工作相关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须主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组长之一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组长之一报备。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监督申诉

学院建立推免遴选工作监督和申诉渠道,受理实名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学院举报电话:黄老师,0512-65228978;E-mail:hgp@suda.edu.cn;

教务处举报电话:胡老师,0512-67163652;E-mail:xlhu@suda.edu.cn。

九、附则

1、以上工作安排若有变化,以教务处的最新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s://oese.suda.edu.cn/21/94/c14952a59842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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