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外国语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四川大学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实施办法。
一、推免原则
1、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3、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4、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荐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凭借学术、学科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基础知识扎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原则上须列本专业前50%。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课程成绩的计算采用学校教务处系统中必修课程特殊加权学分成绩。(详见《外国语学院关于专业排名等问题的通知》)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以项目主持人或成员身份组织或参与了四川大学或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并成功立项(2020级开始执行,2019级之前按原实施办法执行)。
6. 参加国际项目长期交流的同学,请及时催促国外学校将国外成绩单寄到四川大学国际处,请务必保证成绩单在保研学期(秋季)第一周周三前到达学校国际处,以确保学院在保研学期(秋季)第一周内完成国外成绩单的审核工作,否则责任自负。
三、优先推免条件
凡达到推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优先推免:
1、思想品德表现极其突出,获得学校专门荣誉称号,或所做贡献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影响范围较大,反映良好。
2、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强。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优。
3、在省级及其以上的大学生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中获奖,以及在校期间曾三次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参加有关社会活动获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者,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5、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突出,已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
6、参加省级或全国性运动会前两名获奖者(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7、参加省级或全国性文艺比赛前两名获奖者(集体项目应为主要人员)。
四、组织与领导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申诉电话:85412273,申诉邮箱:hxhu@scu.edu.dn)。组长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系主任、学院教授委员会代表委员、学工、教务老师组成。同时,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门负责推免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均不得少于5人,并注意学科专业平衡。
2、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彬、王欣
副组长:方小莉、黄小虎
组 员:崔梦田、张平、邱鑫、史维、敖敏、余淼
3.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方小莉
副组长:黄小虎
组 员:崔梦田、张平、黄晓波、邱鑫、马文颖、史维、敖敏、刘瑞云、段峰、王安、陈杰、叶英、林敏、池济敏、金学勤、余淼、刘瑞云、何功明、夏欣欣、庞英、李兆芹
4、外国语学院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
段峰、王安、王欣、陈杰、叶英、左红珊、金学勤、方小莉、林敏、张平、池济敏、敖敏、刘瑞云、史维
五、评分要求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成绩相结合,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必修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35%+社会实践活动加思想品德考核成绩×5%(备注:学院综合素质可另加分)
课程成绩计算采用学校教务处系统中必修课程特殊加权学分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与社会实践范围的认定
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及社会实践认定范围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具体内容为:
(1)科研成果:主要指发表在公开刊物、CSSCI、SCI、SSCI、核心期刊(北大版)上的论文;主编或参编的著作;主研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2)科研活动:负责或主研科研项目。
(3)学科竞赛:主要指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竞赛奖励(如外语演讲比赛、辩论比赛、写作比赛、口笔译比赛、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4)社会活动:包括文艺活动(主要指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类竞赛奖励)、体育活动(主要指省级及以上体育类竞赛奖励)、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承担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等),以及校外公益活动并获校级以上奖励。
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与社会实践范围成绩计分须由学生提交相关成果原件,对学生提交的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具体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作出予以认定、不予认定,或如何认定的决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需要从严把关。科研能力计分可以累加,总分不能超过35分;具体计分办法参见《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及专业能力计分办法》。社会实践活动加思想品德考核总分不能超过5分,其中社会实践成绩计分取最高一项成绩,不能累加。此外,学院可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另行加分。
六、推免生工作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承诺:①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与规范;如有违反,接受学院取消推免资格的决定。②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否则,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辅导员初审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的学生必须向学院提交放弃保研申请。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采用学校教务处系统中必修课程特殊加权学分成绩。(详见《外国语学院关于专业排名等问题的通知》),对参加推免的同学进行初排名,排名前50%的同学获得入围资格。
3、考核小组将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加思想品德考核成绩汇总,并以总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后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所有参加推免学生的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资格获得情况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学院将《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同时附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
5、所有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七、有关管理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院与拟推免学生签订推免承诺书,学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可抗因素除外)。
2、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处分;
(4)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3、鼓励参加考核但未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本办法中关于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以及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解释。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11日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及专业能力计分办法
以下各项体现科研创新潜质及专业能力的计分项目应与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有一定关联;毫无关联的不予统计;各项计分可累计,但最多不超过35分(含35分)。
一、专业学术著作、论文计分办法:
1 .著作或论文均应以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否则不纳入评选参考范围。用稿通知不予认可。
2 .著作只计专著和学术类译著,按发表字数计分。专著字数起点为10 万字(5分),每增加5 万字加1分,最高不超过 10分;学术类译著字数起点为10万字( 3分),每增加5 万字加1分,最高不超过8 分。
3 .参评者发表论文为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的计满分;参评者以第二作者署名、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的,按一半分值计;若第一和第二作者均属本院学生,两人可自行商定每人在计算分值时所占百分比(比如:两人各占50%,或分别占60%和40%、70%和30%等);若第一作者为本校其它学院学生、参评者为第二作者,是否计分或如何计分,由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评者提供的材料商议后集体决定。若参评者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上述三种情况之外的其他人,则不予认可;在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翻译或编译类文章,分值按80%计。参评论文每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4000字。
4 .期刊等级分为A级期刊、B级期刊、C级期刊、D级期刊(以学校社科处公布的“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方案”为准)。E级刊物(含一般学院学报),每篇分值2份;F级刊物,每篇分值1分。E、F级刊物只计第一作者,字数不满4000字,按照80%计分。
5 .发表论文进行代表作评价,最高不超过 20 分。
论文篇数 |
1 |
2 |
3 |
4 |
A级期刊 |
20 |
|
|
|
B级期刊 |
10 |
20 |
|
|
C级期刊 |
6 |
10 |
20 |
|
D级期刊 |
4 |
8 |
12 |
16 |
二、专业竞赛计分办法:
1 .竞赛团队或个人应以四川大学为参赛单位;同一竞赛项目只计最高级别且只加一次;不同比赛可累计,最多不超过10分。
2 .专业竞赛测评有效范围:由于不同竞赛的名称、权威性、评奖级别的称谓,以及各级别的获奖人数都不尽相同,是否纳入计分范围以及如何计分的最终认定由学院评审专家组作出。
奖项等级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国家一等奖 |
10 |
9 |
8 |
国家二等奖 |
8 |
7 |
6 |
国家三等奖 |
6 |
5 |
4 |
省级一等奖 |
4 |
3 |
2 |
省级二等奖 |
2 |
1.5 |
1 |
省级三等奖 |
1 |
0.5 |
0.3 |
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
0.3 |
0.2 |
0.1 |
发明创造获得专利者排名前5名 |
10 |
9 |
8 |
由于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实质上是在各省比赛,并按照各省参赛人数分配获奖人数,与其他国家级比赛性质不完全相同,且一等奖人数较多,故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按省级一等奖第一位计算分值,一等奖按省级一等奖第三位计算分值,二等奖按省级二等奖第三位计算分值,三等奖按省级三等奖第三位计算分值。
三、科研项目计分办法:
参加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可获计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级别且只加一次,不同项目可累计, 最多不超过10分。参加计分的主研人员应是参与了实质性科研工作的学生,需有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立项) |
负责人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国家级) |
2 |
0.25 |
0.1 |
0.05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省级) |
1 |
0.1 |
0.05 |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 |
0.5 |
0.05 |
|
|
项目名称(结题) |
负责人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国家级) |
4 |
0.5 |
0.2 |
0.1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省级) |
2 |
0.2 |
0.1 |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 |
1 |
0.1 |
|
|
项目名称(优秀) |
负责人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国家级) |
6 |
0.75 |
0.3 |
0.15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省级) |
3 |
0.3 |
0.15 |
|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 |
1.5 |
0.15 |
|
|
四、专业证书计分办法:
获得人事部口笔译二三级证书的可获计分。同时获得口笔译证书的可累计,但同时获得二三级证书的只计二级。最多不超过10分。
其他类型的比赛或创新活动的计分方法由评审专家组集体讨论认定。
二级同传 |
6 |
二级口译 |
4 |
二级笔译 |
4 |
三级口译 |
2 |
三级笔译 |
2 |
专四85-90分 |
0.5 |
专四90分以上 |
1 |
如某些项目确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或专业能力突出,但未在本“办法”中列出的,可向专家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由专家审核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同意认定及怎样认定。
所有申请计分的项目均需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家审核小组作出予以认定、不予认定,或如何认定的书面决定。如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不实材料,或在科研成果中出现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情况,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本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专家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11日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2022届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和思想品德加分细则
社会实践成绩(4分),详见下表《社会实践加分细则》,思想品德考核成绩(1分)按《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评实施细则》(简称《量化考核细则》)考核认定,从2018级开始执行。
社会实践加分细则
一、各类非学科竞赛获奖 |
获奖级别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1、包括文艺、体育、非外语专业的各类辩论赛、演讲赛及创业竞赛等。 2、同一序列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 3、获奖情况须同时提交相应的获奖证明(如获奖证书等)。 4、团队获奖,按等级除以团队总人数,计平均分;如有负责人,负责人按平均分两倍计分;负责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竞赛主办单位为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 |
国家级奖励 |
4分 |
3.8分 |
3.6分 |
3.4分 |
||
省级奖励 |
3分 |
2.5分 |
2分 |
1.5分 |
||
二、个人荣誉 |
国家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4分 |
1、同一序列荣誉以最高级别计分,不同序列的同一级别获奖不重复加分。 2、获奖情况须同时提交相应的获奖证明(如获奖证书等)。 3、个人荣誉加分不包括各类奖学金。 4、优秀志愿者获奖分值单列,和先进个人属于同一加分序列的,同样就高不就低,不与先进个人累计加分。 5、活动主办单位为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 |
|||
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2.5分 |
|||||
副省级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1.5分 |
|||||
校级、地级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0.5分 |
|||||
二、志愿活动 |
国家级活动志愿者 |
1.5分 |
1.志愿者累计最高加分2.5分。 2.市级及以上志愿者活动,参与志愿时长需超过20小时或5天;校级必须为优秀志愿者。 3.活动主办单位为政府权威部门、重大活动组委会、学校颁发等。 |
|||
省级活动志愿者 |
1分 |
|||||
市级活动志愿者 |
0.5分 |
|||||
校级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 |
0.5分 |
|||||
备注 |
三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者按照参评该奖项的项目情况比照以上三项内容进行加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和重复加分。由于不同竞赛、荣誉的名称、权威性、评奖级别的划定,以及各级别的获奖人数都不尽相同,是否纳入计分范围以及如何计分、对存在异议项目的审议及最终认定由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作出。 |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