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汽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为进一步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激励有志于继续深造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本科教学质量和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提高。为了规范和完善我院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教[2022] 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推免生工作遴选工作小组构成如下:组长:陈轶嵩副组长:牛世峰崔莉周姗姗成员:杨磊唐方琦郑文捷许超然李彬刘永涛杨京帅高扬二、推荐条件本细则所称推免生,是指按照相关规定遴选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攻读硕士学位。推免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而直接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申请推免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
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二)热爱祖国,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责任心强,积极进取,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德育实践成绩达到良好以上。(三)在1-6学期(五年制1-8学期)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不含通识任选课)需在本专业或专业方向排名前35%,要求前3年(五年制前4年)学习中课程不及格门次不超过1门次,且补考或重修成绩要达到合格。课程成绩排名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免的成绩计算。(四)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外语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小语种学生参照此标准执行),或托福英语65分以上,或雅思英语5分以上。英语专业和日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本专业国家专业四级统测。(五)学生需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2020级学生推免体测成绩按照“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的《标准》测试学年总分评定等级均达到及格及以上”的原则由学校体育部认定。三、评价方法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不含通识任选课)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学业成绩计算办法:前3年(五年制前4年)∑(课程成绩分×学分)/∑课程学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院评定,综合素质可以从社会服务(包含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等)、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文体竞赛获奖、专业综合能力与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衡量,总分值最多不能超过5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分标准和各分项分值上限见附件1。(一)在全国重大学科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者(获最高奖项第一名者),经审核在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中加5分。全国重大学科赛事是指由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国家一级科技学会举办的大学生科技竞赛。国际赛事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后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二)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或因军队建设需要中途退役的(不包括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役者),复(入)学学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退役复(入)学生经个人书面申请、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审核同意后,其学业成绩加2分。2.退役复(入)学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获得2次团级以上“优秀士兵”称号,学业成绩排名专业前50%,且符合学校其它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推荐免试攻读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3.退役复(入)学学生在部队的表现依据学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管理办法纳入学校推免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项目。四、推免工作流程(一)推免生名额分配及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给学院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按照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或专业方向)推免生名额,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二)学生报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填写《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三)学院资格审核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四)学院综合测评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中应至少包含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5人)对初步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推免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组织答辩审核。综合素质测评中专业综合能力与发展潜力由专家组通过答辩进行评定。答辩结束后,专家审核小组应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从严把握受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
确审核鉴定意见和分数,小组答辩秘书整理鉴定结果,小组每位成员签字确认并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五)学院结果公示及上报学院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综合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有异议的名单,学院应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教务处。未经学院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六)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五、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六、咨询及投诉方式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申诉、举报,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如有问题举报,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联系电话:029-62390562联系邮箱:15129281108@163.com七、附则学院按照学校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
本细则由汽车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新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以上级文件规定的为准。长安大学汽车学院2024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qiche.chd.edu.cn/2024/0617/c8283a24365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