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08 作者: 编辑:李锦韬 审核:张莉 点击:[215]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有效机制。为建立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本院推免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西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西南石大教〔2024〕55号)、《西南石油大学关于在 2025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教务〔2024〕1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领导小组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
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崔发展
组员:孙德刚、林莉、张莉、潘昱州、文婷婷、岳海燕、谢震、罗朝民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负责代表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审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崔发展
组员:张小飞、李学林、蒋朝莉、龚秀勇、张健丰、潘昱州
二、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推免生选拔范围
推免生选拔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并在我校就读的2025届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中高计划”等培养项目的学生)。
(二)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资格等记录。
5.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排名统计时间均以所在学院规定为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7.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级别要求,具体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三、推免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免指标,结合学院本科专业所对应的硕士学位点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需要以及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业推免指标、候补人选。学院分配给本科专业的推免生指标之和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分配给学院的推免生指标,候补人选指标数按专业推免指标数的20%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
根据学校下达的免试研究生名额,我院推免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
推荐名额
候补名额
思想政治教育
6
2
学院的推免指标只能用于推荐本学院的本科学生,若学院未能完成推免指标,则剩余指标学校收回,由学校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四、推免生确定
(一)根据《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遴选考核成绩包括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两部分。其中,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所占比例为9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所占比例为10%。
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由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公式“50+平均学分绩点×10”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推免平均学分绩点以本科教学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体育艺术特长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考核指标构成,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学生前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数的平均分,综测分数以学工系统统计数据为准,所占比例为50%;综合能力加分由学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方面构成,综合能力加分所占比例为50%。
马克思主义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综合能力加分评价体系见附件2,学生有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学生确认后的代表性成果。
(二)学院审核小组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的多篇(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名单确定。工作小组根据遴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对符合推免生报名条件学生按专业进行排序,依名次确定专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如出现遴选考核成绩相同情况,将依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综测成绩、综合能力加分成绩的高低排序确定最终排名。
学院将拟推免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有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存学院备查,并在该专业按遴选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推免生推荐程序
1.9月8日前,学院须根据学院实施执行的推免管理细则及学校通知要求,制定和公布学院本年度推免实施方案,将学院本年度推免实施方案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启动遴选。
学院按要求将本年度推免实施方案上传至“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推免遴选,并于9月8日20:3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思学楼D502-1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使用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结果为准。相关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学院本年度推免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按有关要求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导出,导出的成绩单需经学生本人确认,确保学生本人对其成绩单无异议,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须与导出成绩单的平均学分绩点一致。
2.9月10日前,学院完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鉴定和答辩,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情况的审核认定,并按要求完成学生的选拔工作。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鉴定、答辩结果,以及拟推免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须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9月10日-9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可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
3.9月13日12: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信息填入《西南石油大学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样表见附件1,填报的数据须准确无误),并将经相关领导审核通过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以及相关学生成绩单pdf格式电子版(严格按“学生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命名)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4.9月18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拟推免学生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经学校党委审核通过后的拟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按期上报推免生数据至推免服务系统。
5.9月19日-9月20日,拟推免学生前往对应校区校医院体检。校医院按照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要求完成拟推免学生的体检工作,并将相关学生的体检结果于9月21日前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为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学校设立推免期间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若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电话、邮箱实名反映。
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办公室 电话:028-83032809,邮箱:swpu-mks@swp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 电话:028-83032283,邮箱:swpu-mks@swp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s://www.swpu.edu.cn/szb/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0&wbnewsid=1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