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82年成立的经济管理教研室和1983年成立的管理工程系,1995年由管理工程系和社会科学部合并成立经济管理系,2001年初升格为工商管理学院,2006年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南充校区财经学院整体并入经济管理学院。经过近40年的发展,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科专业覆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三大学科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于2023年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管理科学与工程、产业经济学为四川省重点学科。学院拥有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置的石油工程管理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置了石油工程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低碳经济与管理、产业经济学、能源经济等12个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或方向),拥有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3个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和MBA专业学位授权点。全院师生始终秉承西南石油大学“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弘扬“经世励学,管才砺德”的经管文化,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实现建设以油气经济管理为主要特色与优势、经济与管理学科协同发展的研究教学型学院的发展目标,为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贡献经管力量。一、申请条件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2.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二、接收类别及专业接收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专业目录如下:1.接收推免生的硕士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应用经济学(020200)、低碳经济与管理(1201J6)、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
2位,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125604),以研招网正式公布的为准。2.接收直博生的专业目录以研招网正式公布的为准。三、申请程序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学院的接收办法,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3.学院复试通过后,将及时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4.直博生还须提交申请人自述(附件2)和专家推荐信2份(附件3)。四、录取1.推免研究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1)入学前(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直博生还应取得学位证。(2)体检不合格。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五、复试办法推免研究生招生QQ群中另行通知。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加入推免研究生招生QQ群,群号:595692659。六、奖助体系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等。
31.生源奖学金用于资助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和硕士推免生。具体标准为:(1)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所接收的学术学位型推免生实行学费全免;其他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按学费的50%收费。(2)学校生源奖学金:本科直博生生源奖学金20000元/生。学院配套生源奖学金:直博生每生10000元。(3)学校生源奖学金: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学术学位型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15000元/人,其他学科所接收的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8000元/人。学院配套生源奖学金:双一流高校推免生每生6000元,其他高校推免生每生4000元。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直博生和招生章程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3.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4.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5.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七、监督与公示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推免生招生录取监督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人到招生现场巡视。经管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工作组构成:组长:罗昌龙成员:李洪祥周游
4同时,根据招生录取工作的需要分别成立保密工作、学生违纪、考生心理测试、网络信息等多个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招生录取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录取等考核工作。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具体信息如下: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610500联系电话:028-83032312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八、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1.填写《申请免试攻读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2.可提供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3.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4.获得推免资格证明复印件;5.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还须提交申请人自述(附件2)和专家推荐信2份(附件3)。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命名为“拟推免专业+姓名+本科学校+手机号码”发送到学院指定电子信箱:SWPU-JGYYPB@swpu.edu.cn。如有疑问,请咨询。咨询地点:西南石油大学博学楼AB407-2;咨询电话:028-83035479(徐老师)。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