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山东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经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试资格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四条 推免工作应严格按规定办理,公开、公正、公平,学院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确保推免工作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修)订、推免生遴选推荐等工作。
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学生科科长、教学办主任、系主任等
第三章 推免生基本条件
第六条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推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记录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截至推免时间为止,各学年综素质测评(评价)成绩须均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含)。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期完成前6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已开设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截至报名时已开设课程无考核未通过情况,加权平均学分绩应在同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15%。加权平均学分绩计算课程范围为公共必修课、基础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计算成绩为课程的首次考试成绩。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外语成绩要求。CET-4成绩450分及以上,或CET- 6成绩426 分及以上,其他语种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外语成绩应于申请当年9月1日前获得。
(六)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第四章 推免名额分配
第七条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 统筹考虑本院专业构成、学生数量比例等情况安排推免名额的使用,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通过后,报学校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第五章 推免办法
第八条 学校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推免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加权平均学分绩、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组成。
推荐总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90%+特殊学术专长×5%+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5%。
加权平均学分绩由教务处按照第六条第三款进行计算,满分100分。
第 九条 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计分办法
一、 特殊学术专长
此项满分100分,占比推荐总成绩的5%。此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一) 学术论文:以第一单位为山东建筑大学,第一作者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论文须已经正式发表),SCI、SSCI期刊收录论文计20分/篇,EI、CSSCI计10分/篇;中文核心期刊计8分/篇,CSCD、SCD期刊计5分/篇,其它期刊计3分/篇。
( 二 )科技竞赛
科技竞赛指的是《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并分为两类且获得国家级奖励,其中“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个竞赛由教育部、团中央主办影响力较大大赛,单独计分;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其他竞赛是指排行榜中除了以上3个比赛之外的排行榜中的比赛;以学生获奖年度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确定。
具体加分如下表所示:
竞赛类别 |
具体内容 |
国家级 |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综合类 国家级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50 |
45 |
40 |
35 |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及美赛 (除“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个比赛外) |
15 |
13 |
11 |
9 |
注:同一 作品参加同一 比赛按所获得最高奖项计算得分。团体项目获奖团队成员计分 : 每一位成员所得分=项目分*系数,系数为首位1,第二位0.8,第三位0.6.第四位0.4,第五位0.2 ,第六位及以后0.1 。
附录: 【重磅推出】2020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发布_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cahe.edu.cn)(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发布,进行动态调整)
二、 发展性素质评价
此项满分100分,占比推荐总成绩的5%。原始得分排名第1位次的学生,该项得分计100分,其他位次的学生得分以第1位次学生为参照对象核算,计算公式为:发展性素质成绩=(该生原始得分/第1位次学生原始得分)×100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
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者,加5分。
(二)志愿服务
1.在山东志愿服务网平台注册为志愿者,大学期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0小时者,加2分。此项需有官方相关证明。
2.被团中央、团省委授予“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国家级加40分,省级加20分。
( 三 )国际组织实习
有到国际组织实习实践经历者,加6分。此项不重复加分,国际组织由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评审委员会界定。(国际组织为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中提供的实习组织,且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该项目最多认定1项。)
(四 )综合获奖 和创新
1.获省级(优秀学生、优干)个人荣誉称号加20分;此荣誉需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
2.获得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0分,此荣誉需为团省委组织评比。
获奖情况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
省级 |
20 |
1.所有奖项均需有官方公示或证书。 2.班级负责人要求在学生干部中考核优秀,班长和团支书按照100%加分;其他班委按照50%加分。 3.校级先进班集体集体按3分计入,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班按6分计入。 4.同一类别只认定1项。 5.其他荣誉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认定。 |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省级 |
10 | ||
先进集体 |
作为班级负责人在任期间所带班级获评先进班集体及以上荣誉 |
省级 |
10 | |
志愿服务 |
被团中央、团省委授予“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 |
省级 |
20 | |
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0小时者 |
2 | |||
参军入伍 |
大学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 |
5 |
注:同一 作品参加同一 比赛按所获得最高奖项计算得分。团体项目获奖团队成员计分 : 每一位成员所得分=项目分*系数,系数为首位1,第二位0.8,第三位0.6.第四位0.4,第五位0.2 ,第六位及以后0.1 。
3.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以第一单位为山东建筑大学,第一位申请人获得发明专利,计10分/项;第一单位为山东建筑大学,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计2分/项。 注:专利须有授权证书。
4. 科技竞赛分为三类:综合类省部级获奖、科技竞赛、国创计划。国创计划是指由教育部主办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国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科技竞赛是指除《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项竞赛外的竞赛。综合类省部级获奖是指《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项竞赛省部级获奖。具体赋分如下:
竞赛类别 |
具体内容 |
国家级 |
省级 |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综合类省部级获奖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 |
- |
- |
- |
35 |
30 |
25 |
20 |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及美赛 (除“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个比赛外) |
- |
- |
- |
- |
11 |
9 |
7 |
5 | |
科技竟 赛 |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外其它比赛 |
6 |
5 |
4 |
3 |
- |
3 |
2 |
1 |
国创计划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 |
10 |
- |
- |
- |
5 |
- |
- |
注: 同一集体或个人获同一类型各级别荣誉称号按最高加分计分一次。团队成员计分:每一位成员所得分= 项目分*系数,系数为首位1,第二位0.8,第三位0.6.第四位0.4,第五位0.2 ,第六位及以后0.1 。
三、 特殊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