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2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执行细则,并在研究生院备案,同时制订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按专业、复试人数和复试内容随机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具体组织本组复试工作。二、工作原则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为202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二)复试方式
-2-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三)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专业的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各二级招生单位选派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本人居民身份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加盖大学本科阶段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具体审查内容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五)复试1.复试内容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护理、公卫、药学”的专硕考生。2.复试成绩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3-四、录取(一)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由本科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本科综合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二)拟录取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三)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10天。(四)录取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4.直博生招生导师一票否决的;5.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行为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7.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8.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4-五、其他(一)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责任管理,纪委、研究生院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对审核把关不严、泄露考题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速处理。(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三)信息及时公开,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四)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五)保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如遇考生投诉和申诉,各二级招生单位应立即组织核查并形成专项报告,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六)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