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1.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组长:张宪国副组长:苏远大郑珊珊成员:吴孔友张立强曹丹平张锋王力禾任金恒秘书:陈雪宋优邹桂红2.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二.推免名额分配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依据各专业当年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人数,我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本科专业名称推免人数地质学8地球物理学8资源勘查工程14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8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7合计24645
三、推免条件
1.申请者应是我校按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学生前三年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定性评价。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3.修完并通过前3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缓考必修课程未出成绩的学生无推免资格;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至1次不及格记录,但无欠学分情况:(1)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在本专业前15%。(2)入选学院“一流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获得学校认定的全国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5位。(4)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收录期刊、CSSCI收录期刊、CSCD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5)申请研究生支教团、辅导员推免计划中学生工作特别突出的学生。4.本专业学业成绩(不含辅修学士学位、辅修课程,下同)原则上列专业前50%。5.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60分;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四、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5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
(一)普通类推免生1.学生同时满足推免条件1-5,可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2.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必修课要求学分的,经核实除校际交流学分认定课程之外,所欠学分与普通学生相比在5个学分之内,认定其满足推免条件,成绩计算按照国内实际修读的课程计算。3.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其他类推免生1.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做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推免条件中1-5各项要求,不占学院推免名额。2.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3.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按照本研一体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4.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五、申请提交材料与初审
1.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根据申请推免的不同类别网上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
2.学院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补充完善相关学生信息、上传成绩单,并进行审核,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推免条件。
六、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1.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其中,学业成绩根据前三学年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2.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要求。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0分;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0分。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3.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在数字石大e站通中提交推免申请,并注明综合发展素质相关项目、上传证明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学院审核后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答辩,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4.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要求、认定流程等具体见学校“2025年推免工作专栏”中“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
七、工作程序
1.普通类推免生。院部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参加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名单,无综合发展素质项目的学生,无须参加答辩审核。学院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当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生本人须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2.申请推免担任辅导员的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提出申请,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查、综合评价,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原则上每个院部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4人。3.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由荟萃学院、理学院确定名单并公示。4.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由荟萃学院、学院按照本研一体班2021级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5.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6.公示推免名单。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7.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八、工作日程
9月6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实施。9月7-10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9月11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材料、《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名单》报送至学校。9月14日前,学校组织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并对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9月19日,学院确定推免生名单,将《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校,并予以公示。9月2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省招办审批。
九、工作要求与说明
1.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信息公开。2.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院部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同时,认真组织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推免要求,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国家推免系统增设上传成绩单功能,加强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3.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4.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须实名向学校监察处反映(监督电话:86983322)。
本通知由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