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3.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核心课程考试。4.申请推免硕士者,英语须达到CET4≥497分或CET6≥426分,或托福≥85分,或雅思≥6.0分,或专业英语四级合格及以上,或专业英语八级合格及以上等。二、申请流程1.申请人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15日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学院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8日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学院拟选拔的专
2/ 5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月29日9:00即时启动。4.学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9月29日9:00)对申请人及时发出相关信息,请收到信息的申请人于1小时内完成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可实施补录。三、申请材料申请人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请及时查询申请状态,如果我院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请于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见附件1其中7-9项不作强制要求):1.在南大预报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否则申请无效。2.身份证:身份证按照原比例正反面扫描成一页再打印。3.学生证:学生证须上传完整的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含前六个学期注册章的注册页。如学生证不符合要求,请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4.本科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5.外语能力证明材料: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6.成绩排名证明:排名证明复印件(由所在院系或教务部门盖章);如不能提供,请所在院系或教务处给出不能提供成绩排名的证明复印件。7.获奖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选5个获奖证书,请按重要性顺序排序。8.学术论文、科技专利证书: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国际国内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科技专利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 59.跨专业申请者请提供能够证明其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四、工作流程1.申请人根据我院联系人陈老师(025-89689057)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我院选拔。2025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形式、在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进行。2.申请人须按我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1)复试时间:9月23日-24日;(2)复试具体要求: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英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等进行综合考察;(3)面试成绩:满分150 分,及格90 分,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日期时间资格审核地点9月23日(周一)8:00-8:40高等教育学仙II52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物理)13:00-13:40教育经济与管理潘琦楼B101学科教学(英语)面试及笔试安排日期时间内容地点候考室9月23日(周一)9:00-12:00高等教育学仙II517仙II522课程与教学论仙II519学科教学(物理)仙II52114:30-16:30跨专业笔试潘琦楼B101/9月24日(周二)9:00-12:00教育经济与管理潘琦楼B207潘琦楼B101学科教学(英语)潘琦楼B103
4/ 53. 我院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1)申请高等教育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科教学·物理领域、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2)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3)加试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未达合格分者不予录取。五、录取要求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我院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六、其他事项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
5/ 5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七、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潘琦楼B104邮编:210000电话:025-89689057邮箱:cq@nju.edu.cn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