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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5-01-07 16:21 1386 来源:海文考研

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红蕾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403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为做好2021级学生的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家德  潘响亮
组员:张全  胡钟霆 徐铖铖  戴启洲 周珊珊 姚舜禹  侯晓晨    沈康 孟佳琪 徐红蕾
联系人:徐红蕾 15868859329
 
二、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6日前 1、学生处向各学院下发通知和名额分配情况。
2、各学院在9月6日下午17点前,将名额分配办法、学院推荐办法与细则电子稿报学生处备案,在备案后向学生公布,如推荐办法与细则与2024届不同,标注不同之处,由学院副书记签名确认,同时递交扫描稿。
3、学生处网站“推免生专栏”发布推免工作通知。
9月7日-8日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9月10日前 1、学生所在学院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推荐工作。
2、各学院在10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
9月10日-12日 1、学院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成绩绩点、排名等重要信息,并畅通学生申诉和咨询渠道。
2、学生处对学院推荐名单资格复审。
9月16日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对报名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等免试推研的学生进行选拔。
9月20日前 学校公示,并向教育部上报推荐名单。
9月27日-10月20日 具备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7日起,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特别提醒:推免接收节点务必关注学校通知,不是所有学校都是10月20日截止,可能会提前。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
10月25日-30日 各学院统计推免生录取情况汇总表,上报学生处;
注意事项:
推免生无需手写纸质《申请表》、无校验码、也无需现场确认、拍照和缴费;以上流程和审核统一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网上进行;网上申报请如实填写,各类排名请严格按照学院公示执行;学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
 
三、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我院可以向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正式推荐名额10人(包含学术I类正式名额1人、本硕博正式名额3人),预备推荐名额2人;具体专业推荐名额如下表所示(环境工程专业人数已扣除本硕博录取2人和学术I类1人,环境科学专业人数已扣除本硕博录取1人)。
专业 专业人数 推免生指标
普通推免生
正式名额 普通推免生
预备名额 健行荣誉生A指标正式名额
环境工程 57 5 2 0
环境科学 17 1 0 0
2021年级汇总 74 6 2 0
 
四、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及研究生支教团
2025年各学院推荐“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名额不超过3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4名,各学院对报名以上两类专项学生分别进行考核排序后,推荐上报学校。学工部、校团委根据“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实际报名情况组织考核。根据团中央工作要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成绩标准应与普通推免生成绩标准保持完全一致”,“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条件为“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和综合测评总评均列专业前25%”。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内正式计划放弃的名额的替补办法:放弃的名额,将由本专业预备人选按专业排序递补,若本专业预备人选替补完毕后,则由其他专业按加权分从高到低排名替补;因其它原因新增保研名额,由年级打通后根据加权分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2.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作出不放弃推免资格承诺;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2017年9月1日前,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0〕25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1日后,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学生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处分尚未解除,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受原处分的影响。
4.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http://www.env.zju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00/38/31a8981d4c2e9948ebdbf4763541/932c5c9e-07e0-4601-be68-cb1dc2e0284a.doc
http://www.env.zju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00/38/31a8981d4c2e9948ebdbf4763541/cd6de562-b00a-4dd5-9b15-1f28a043a164.doc
http://www.env.zju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00/38/31a8981d4c2e9948ebdbf4763541/deea7114-7f88-4ca1-bbd1-f3954b9a65d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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