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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2025-01-07 15:29 1392 来源:海文考研

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促进推免工作的规 范化、科学化,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江西农业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 订)》(赣农大发〔2023〕23号)文件、《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 发〔2024〕71号)和《关于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的补充通知》(赣农大研发〔2024〕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 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 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 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 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 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学 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推荐和录取。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 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 选指标,推荐阶段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 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 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充分保障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协调发展。 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各类报考渠道的畅通, 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全日制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 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考生。 (三)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 作程序,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招生质量,确保 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三、  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剑富、熊龙彪担任,副组长由周波、张征华、赵刚 担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小组名单如下: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剑富、熊龙彪 副组长:周 波、张征华、赵 刚 组 员:廖文梅、朱述斌、汪兴东、高雪萍、曹大宇、刘小春 (二)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小组 组 长:李剑富组 员:赵 刚、张征华、廖文梅、朱述斌 汪兴东、高雪萍、曹大宇、刘小春

四、  推荐工作 本办法中所称的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学院对推荐工作具 体要求如下: (一)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三校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学杂费; 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 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学习勤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 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前六学期必修课程总平 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人数的50%(含50%)之前,且必 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或者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前六学期的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人数的 25%(含25%)之前,允许第一学年有1门必修课程补考通过,且补考原 因不是违规、违纪。注:必修课程(是指纳入留级统计课程)。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6.推免学生不得重 复报名。学院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等2个项目,每位学生只能选 报其中1项。如发现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该生的推免报名资格。(二)推荐工作程序和考核要求 1.学院公布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文件 执行,并事先向学生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资格 申请表》、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 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思想政 治审查表》及《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材料,一并 送交本人所在学院。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对 弄虚作假学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按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推免文件审核推免生本科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评 价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对申请推免学生有综合评价加分项目的,成立 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 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 办单位等,对加分项目: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 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材料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 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 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 定意见,并在《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中签字存档。鉴定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 学生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 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学院按照学校 下达的推荐指标及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1)综合排名成绩=(前六学期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80%+前五 学期奖学金综合测评平均成绩×20%)+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以上 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综合排名成绩计分办法按《关于印发<江西 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排名 成绩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3]42号)执行) (2)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计课程 学分之和。(必修课程:是指纳入留级统计课程)。 (3)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由各推荐学院教学部门根据研究生院和 教务处制定相关办法或细则计算;奖学金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各推荐 学院学工办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 规定计算。 (4)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内容: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 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5个项目构成。 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的分值如下: ①参军入伍服兵役:指在校期间参军入伍,须提供《应征入伍通 知书》、《退出现役证书》材料,加1分。 ②志愿服务:指参加国家级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不包括各类行 业性活动的志愿服务),须提供国家级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证书,加1 分。③国际组织实习:指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须提供国际组织实习证 明材料,加1分。(对于国际组织认定有争议的,由研究生院组织学校 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④科研成果:1.论文: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 作者或第一作者(物理排名第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 提供所在发表期刊的当期论文刊物(SCI论文须提供SCIE检索报告)。 SCI/A类:加2分,北大中文核心:加1分。2.专利:指第一作者的专利, 须提供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加2分,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软件著 作权:加0.5分,外观设计专利:加0.5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 生在同一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时,只取最高一项加分) ⑤竞赛获奖:指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 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须提供竞赛获奖 证书。 一类赛事:一等奖(排名第1者,加2分;排名第2者,加1.2分;排 名第3者,加0.8分);二等奖(排名第1者,加1分;排名第2者,加0.6 分;排名第3者,加0.4分);三等奖(排名第1者,加0.5分;排名第2者, 加0.3分;排名第3者,加0.2分)。 二类赛事:一等奖(排名第1者,加1分;排名第2者,加0.6分;排 名第3者,加0.4分);二等奖(排名第1者,加0.5分;排名第2者,加 0.3分;排名第3者,加0.2分);三等奖(排名第1者,加0.3分;排名 第2者,加0.18分;排名第3者,加0.12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 生在同一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时,只取最高一项加分;赛事级别认定参 照《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 赣农大发〔2020〕18号)执行。注:加分项目仅为以上项目,其他未列入项目,不得作为加分项 目。 5.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推荐阶段工作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 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材料:推免生名单(推荐汇总表)、《资格申请表》、 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英语四(六) 成绩单、《思想政治审查表》、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材料、《综合评价 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及《推免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责任 书》材料等,研究生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鉴定答辩全程录音录 像的材料由学院保留存档,随时备查。 6.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 上公示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三)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2025年分配的推荐名额共30名,比去年增加2个名额,学院推 免工作领导小组在遵循学校指标分配的原则下,首先保障各专业上年 度推免名额基数,增加的一个指标名额对传统优势专业适度倾斜,分 配给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另一个指标名额奖励给去年推免指标有留校 的会计学专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决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国际经济与 专业 工商管理 金融学 会计学 农林经济 经济学 贸易 管理 指标 3 5

五、  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7 2 3 10 学院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在本学 院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按要求 对拟推免名单、拟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统一公示。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学院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 充分保障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 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六、  其他 (一)在规定的推免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者,不再保留申请资 格;或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者,推免生资格作废。 (二)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 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学校研究生,不 得参加就业。推免生毕业后档案关系须转至我校研究生院,不得转寄 其它单位。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本 办法如与学校办法抵触的,以学校办法为准。 附: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推免时间安排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yzb.jxau.edu.cn/__local/F/C6/99/431FC8FCBE7FB11483F57D4F1B3_465FD63C_3F4C3.p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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