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 〔2023〕23 号)、《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4〕71号) 和《关于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赣农大研发〔2024〕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 法。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 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 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 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 基本原则
(一) 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好推免 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 用。从国家需要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 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 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科学确定本单位 重点支持和倾斜的专业范围,进一步完善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办法,持 续稳妥优化推免名额结构。
(二) 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 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学 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 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 指标,推荐阶段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 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内容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 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 现。 4.加强推免综合考核。既加强考查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 创新潜质,也加强考核评价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 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学习理念。
(三) 充分保障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协调发展。。统筹做好推免招生 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各类报考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 平竞争环境。各全日制专业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 选拔考生。
(四)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坚持科学、规范、 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招生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平稳 有序。
三、 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生 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专业硕士点负责人、班主任和导师代表为成 员,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名单如下: 组 长:李保同、周春火 副组长:张嵚、马慧琴、黄华军 组 员:陈美球、郭 熙、涂文清、王立国、吴建富、罗志军 李子琳、郭细根、王金芳、肖晓峰、曹际玲、赵尊康 魏宗强 工作人员:盛可银、魏立娥、陈蕾、赵晨刚 (二)学院成立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 免学生综合评价加分项目进行审核鉴定。专家审核小组从以下人员中 产生5人: 组 长:李保同、周春火 组 员:张 嵚、黄华军、马慧琴、陈美球、郭 熙 涂文清、王立国、吴建富、计算机软件行业专家 四、推荐工作 本办法中所称的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上报学校。学院对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如下:
(一) 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 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三校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学杂费; 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 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学习勤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 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音乐、艺术特殊专业 除外),前六学期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 人数的50%(含50%)之前,且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或者国家 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音乐、艺术特殊专业除外),前 六学期的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人数的25% (含25%)之前,允许第一学年有1门必修课程补考通过,且补考原因 不是违规、违纪。(注:必修课程是指纳入留级统计课程)。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6.推免学生不得重复报名。学院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等2 个项目,每位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项。如发现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该 生的推免报名资格。 (二)推荐工作程序和考核要求 1.学院公布推免工作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文件执行, 并事先向学生公布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资格 申请表》、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 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思想政治 审查表》及《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材料,一并送 交学院。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弄虚作假学生一 经发现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按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 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推免文件审核推免生本科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评 价加分项目相关材料。 对申请推免学生有综合评价加分项目的,由专家审核小组审核, 对加分项目: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 (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材料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 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 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 并在《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中签字存档。 鉴定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 学生综合评价加分项目,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 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计 算体系。4.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学院按照学校 下达的推荐指标及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1)综合排名成绩=(前六学期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80%+前五学 期奖学金综合测评平均成绩×20%)+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 (2)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计课程学 分之和。(必修课程:是指纳入留级统计课程)。 (3)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由学院教学办根据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制 定相关办法或细则计算:奖学金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各推荐学院学工 办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规定计算。 (4)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内容: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 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5个项目构成。 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的分值如下: ①参军入伍服兵役:指在校期间参军入伍,须提供《应征入伍通 知书》、《退出现役证书》材料,加1分。 ②志愿服务:指参加国家级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不包括各类行 业性活动的志愿服务),须提供国家级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证书,加1 分。 ③国际组织实习:指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须提供国际组织实习证 明材料,加1分。(对于国际组织认定有争议的,由研究生院组织学 校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④科研成果: 1.论文: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 者(物理排名第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所在发表期刊的当期论文刊物(SCI论文须提供SCIE 检索报告)。SCI/A类: 加2分,北大中文核心:加1分。 2.专利:指第一作者的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加2 分: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软件著作权:加0.5分,外观设计专利: 加0.5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生在同一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时,只 取最高一项加分)。 ⑤竞赛获奖:指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 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须提供竞赛获 奖证书。 1.一类赛事:一等奖(排名第1者,加2分;排名第2者,加1.2 分;排名第3者,加0.8分);二等奖(排名第1者,加1分;排名 第2者,加0.6分;排名第3者,加0.4分);三等奖(排名第1者, 加0.5分;排名第2者,加0.3分;排名第3者,加0.2分)。 2.二类赛事:一等奖(排名第1者,加1分;排名第2者,加0.6 分;排名第3者,加0.4分);二等奖(排名第1者,加0.5分;排 名第2者,加0.3分;排名第3者,加0.2分);三等奖(排名第1 者,加0.3分;排名第2者,加0.18分;排名第3者,加0.12分)。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生在同一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时,只取最高一 项加分;赛事级别认定参照《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 与奖励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18号文件)。 注:加分项目仅为以上项目,其他未列入项目,不得作为加分项 目。 5.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推荐阶段工作结束后,学院在学校规定 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材料:推免生名单(推荐汇总表)、《资格申请表》、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 英语四(六)成绩单、《思想政治审查表》、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材料、 《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及《推免工作人员(评审 专家)责任书》材料等,研究生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鉴定答辩 全程录音录像的材料由学院保留存档,随时备查。 6.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并上报校研究生院。 (三)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进 行名额分配。经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定学院各专 业推荐名额名额分配如下: 1.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13名:其中惟义资环实验班8名、资环班 5 名; 2.土地资源管理专业11名; 3.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8名; 4.地理信息科学专业4名; 5.旅游管理专业3名。 五、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院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在学院 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学院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按 要求对拟推免名单、拟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统一公示。学院将学 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本学院信访举报、申 诉受理机制,充分保障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 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六、 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4年9月6日至9日,做好推免工作宣传动员。 (二)2024年9月10日至11日,申请推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三)2024年9月12日,完成推免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四)2024年9月13日,组织综合排名审核工作及综合评价加分 项目鉴定和答辩工作。 (五)2024年9月24日至25日,学院完成校内推免生申请本院 考生复试工作。 七、申请推免生须知 (一)在规定的推免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者,不再保留申请资 格;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者,推免生资格作废。 (二)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 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学校研究生,不 得参加就业。推免生毕业后档案关系须转至我校研究生院,不得转寄 其它单位。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 学校办法抵触的,以学校办法为准。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 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yzb.jxau.edu.cn/__local/A/35/6B/42240F09CCA9EBD8E6CC8B64882_A745E261_44B18.pdf?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