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10
推免硕士生
086003
食品工程
10
推免硕士生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10
推免硕士生
二、报名时间
申请人于9月28日(上午)9时,到10月17日(中午)12时为止,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5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2025年国家报考条件;
四、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7.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
五、复试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一)推免硕士生
1.复试内容
(1)复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一般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一般包括专业与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面试等。
(2)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推免硕士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六、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分批次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
(五)本方案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s://cfse.nbu.edu.cn/yjspy1/zsgz.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4387,丁老师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4373,张老师
九、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
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次复试名单将在10月7日12点前发布,在此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复试安排详见宁波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工作”栏目通知。
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地点
10月8日(周二)
9:00-9:30
报到、资格审查
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206
10月8日(周二)9:30-11:30
专业课笔试
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122
10月8日(周二)
14:00开始
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政面试
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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