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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07 12:04 1548 来源:海文考研

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精神和《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通字〔2024〕75号)(附件1)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做好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组

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学院普通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接受申请、审查资格、组织评审和推荐公示等。学院院长担任推免工作组长,其他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各学科点负责人、各系系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教育中心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分团委副书记。

(二) 职责分工

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的总体组织实施,具体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公示本科生前六学期必修课成绩排名、核实优先条件加分中的科研成果类加分、最终的推荐公示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中学生申请、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核实优先条件加分中的学科竞赛类和综合素质类加分等工作。

各系负责各专业推免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做好推免文件的解释工作。

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二、 推免生类型 、基本条件

(一) 推免生 类型

1.普通推免生;

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

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型,不允许兼报。

)普通 推免生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强烈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西语专业以及日语专业学生须获得专业四级合格证书。

6.学生前六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为前八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

7.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派出前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测评参与排名。

三、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安排

(一) 公布前六学期成绩排名

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通过学院网站通知栏公布2021级各专业前六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成绩绩点及排名(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延长学制)。

(二) 学生自行测算优先加分

优先条件加分0~5分,上限为5分。

学生依据《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计分办法(试行)》(西南科大经管院字〔2023〕25 号)(附件2),自行测算加分,加分过程使用《经济管理学院2025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先加分表》(附件3)。

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分配给经济管理学院普通推免生共计39人。以专业为单位,按应届学生数比例确定基础名额,增量名额向学院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专业适当倾斜。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表如下:

经济管理学院2025届推免各专业名额分配表

专业

名额

工商管理

5

公共事业管理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会计(ACCA)

3

会计学

7

经济学

6

电子商务

4

物流管理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小计:

39

(四) 推免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申请普通类推免的学生,在9月14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报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填写提供《经济管理学院2025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先加分表》(附件3)、《普通推免生申请表》(附件4)、《申请人在校期间业绩简表》(附件5)、《推免生公示信息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五) 评审工作安排

1.推免生综合成绩

按推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推免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优先条件加分 0~5 分,见《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计分办法(试行)》(西南科大经管院字〔2023〕25 号)(附件2)

2.所有成绩排名需经学院推免工作组审核,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

3.已获得“拟推荐”资格学生,因个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或被取消推荐资格,由其所在专业“拟递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六) 拟推荐名单公示与上报

9月16日17:00前在学院网站,将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予以公示(附件6),公示期3天,同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以及学生成绩单(身份证号码_姓名.pdf)发文报教务处。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20日前审定推荐结果,在学校主页“推免专栏”予以公示,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四、 其他事项

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优先加分条件遵照《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计分办法(试行)》(西南科大经管院字〔2023〕25 号)(附件2)执行。

学院严格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在公示期,如有相关情况可以向学院、学校反映。学院教学科研办电话:0816-6089554;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3458083646;学校推免工作监督电话:0816-6089051。 

特此通知
原文链接:http://em.swust.edu.cn/#/display/1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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