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体育学院推荐 202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4 年 9 月制订)
一、组织机构
1.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荐免试研究
生工作。
组 长:傅 建、虞 强
成 员:蒋义刚、王桂林、王秋林、张银行
纪 检:荣 昆
秘 书:滕 静、施东群
2.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负责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
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不负责赋分)。
组 长:颜 军
成 员:傅 建、蒋义刚、王秋林、张银行、李 仪
金其贯
纪 检:荣 昆
秘 书: 贾明俊
3.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主要负责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考
核工作。
组 长:蒋义刚
成 员:滕 静、高宝龙、王协强、陶 晨、周 琴
纪 检:荣 昆
秘 书:祝 玮
二、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 2025 年应届本
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学院有 14 个普通计划和 2 个硕师
计划。普通计划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师计划本科
推荐师范专业为:体育。
四、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
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
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
录(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
3.所修课程(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在校学
习成绩排名(按第一次考试加权学分成绩计算)位于本专业
(所在年级)前 30%以内。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
赛省赛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年级前 50%。
4.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 425 分及
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 80 分及以上、雅思〔IELTS〕成
绩 6.0 分及以上),选修(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其他语种
的国家考试成绩应达到相应的等级水平。
5.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及较高的专业素养。
6.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7.无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五、成绩认定
学院制定《体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实施
办法》(见附件),对申请学生综合成绩的构成、权重、计算
等进行规定,形成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成绩结果,作为学
院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的依据。
六、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由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
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申请
材料进行审核及考核。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科研成果、
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
开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要录
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
得纳入综合素质加分体系。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主要考核申请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
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不计入综合成绩。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学院对申请学生推荐资格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学业成
绩、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与鉴定,
切实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将本
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
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七、日程安排
1.9 月 12 日上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推荐免试工
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2.9 月 12 日上午,召开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
过《扬州大学体育学院推荐 202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3.9 月 12 日下午,教学秘书将《扬州大学体育学院推荐
202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上报
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第一时间在
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4.9 月 12 日,学工办、2021 级各班班主任,将学校、学
院关于 2025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表格通
告发布至 2021 级所有同学,不漏 1 人。
5.9 月 12 日,教学秘书将 2021 级各班在校学业成绩排
名在本专业(所在年级)前 30%内的学生名单及成绩排序交
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秘书。
6.9 月 13 日上午,学工办完成申请学生的材料收集整理
等工作。
7.9 月 13 日下午,专家审核小组完成申请学生综合表现
审核工作。
8.9 月 14 日,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完成申请学生思想品德
考核工作。
9.9 月 14 日,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完成所有材料
的汇总整理工作。
10.9 月 18 日,学院召开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教学秘书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
处教务科。
11.9 月 27 日前,教务处上报推免生名单至教育部推免
服务系统并公示。
12.9 月 29 日,研究生秘书通知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
生,填报志愿。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受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3)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申请放弃推免资格者;
(5)发现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2.定向、委培、省际协作等签有合同的本科生,如被列
为推荐对象,须征得原合同单位的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
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九、专项计划
1.“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免试工作由校团委根据上级
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参照上述规定并按照
《扬州大学 2025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
作办法》。
十、监督保障
1.学院高度重视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严格规范管
理。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
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
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以及在推免环节出现的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学院
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
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学院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及时在官网公布公示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
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监督咨询电话:0514-87978622
监督咨询邮箱:rongkun@yzu.edu.cn
附:《体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实施办法》
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2024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