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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07 11:30 1278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2025年毕业生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略)

二、推免生类型、基本条件

1.推免生类型:普通推免生。

2.推免生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 统考成绩在425 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 分及以上。

(6)学生前六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为前八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各专业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见附件1,该绩点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的绩点为准)。

(7)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派出前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测评参与排名。我院申请推免的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排位占比由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三、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及拟推荐名单的确定

1.各专业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环资学院推免生总名额45人,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名额分配如下:普通推免生名额为45人,其中基础名额36人,国家级一流专业(环境工程)增加2个名额,省级一流专业(采矿工程、地质工程)每个专业增加1个名额,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采矿工程、环境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每个专业增加1个名额,国家级特色专业(环境工程、地质工程)每个专业增加1个名额。

基础名额的36个指标分配如下:

某专业的基础名额=36×(某专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

各专业的推免生名额如下表:

专业

2025年(2021级)应届毕业生人数(不含专升本)

基础名额

国家级

一流专业

省级

一流专业

通过

专业

认证

国家级

特色专业

总名额

安全工程

84

5

  

  

  

  

5

采矿工程

73

4

  

1

1

  

6

测绘工程

71

4

  

  

  

  

4

地理信息科学

70

4

  

  

  

  

4

地质工程

79

4

  

1

  

1

6

环境工程

97

5

2

  

1

1

9

交通工程

110

6

  

  

  

  

6

矿物加工工程

31

2

  

 

1

  

3

应急技术与管理

37

2

 

 

 

 

2

总计

652

36

  

  

  

  

45

 

2.拟推荐名单的确定

对于普通推免生,学院在满足推免条件的申请者中,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按推免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占比的平均数依次推荐。若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占比的平均数也相同,则按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的各单项排名占比依次推荐。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推免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各专业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见附件1,该绩点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的绩点为准)

优先条件加分按《环境与资源学院2025年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办法》执行(附件2)。根据学校推免通知文件要求,优先加分条件包含大学学习期间所获得的科技、学术、技能竞赛获奖及表彰情况,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2021版/2023版/2024版)》中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竞赛的参与及获奖情况,注明活动等级。 (注: 2021版/2023版/2024版,是指学生获奖时间在202X版分级目录发布时间之后,即以当下版本目录认定)。

所有审查结论均需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已获得“拟推荐”资格学生,因个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或被取消推荐资格,由其所在推荐类别“拟递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如某专业或类别学生申请推免人数小于分配指标,则余下的指标依次划分给相关专业递补,划分的专业顺序为:应急、交通、测绘、地信、安全、地质、采矿、环境、矿物(以上排序按各专业分配的推免名额总数占专业人数的比例从小到大排序)。

四、具体安排

1. 学生在9月12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东7B413)。

申请普通推免生的,填写《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附件3)和《在校期间业绩简表》(附件4)。

申请材料除申请表和业绩简表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核验后返还本人;同时提交电子版的加分项目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19624683@qq.com。

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型,不允许兼报。由辅导员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并在学生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2.9月16日17:00前在学院网站将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同时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发文报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1.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院在推免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将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德行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切实加强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2.学院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须落实廉政责任,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3.推免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9〕18号)进行申诉。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16-6089051。

学校教务处监督举报电话:0816-6089105,13547096811(假期)

学院纪委书记办公电话:0816-6089455。

六、其他

本细则中未能详细说明或存在异议的情况,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原文链接:https://hzxy.swust.edu.cn/2024/0912/c1964a20512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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