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通字〔2024〕75号)要求,结合材料与化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实施细则。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组”,负责普通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接受申请、审查资格、组织评审和推荐公示。
推免工作组组成:
组 长:熊鹰
组 员:戴亚堂 何波 常冠军 张亚萍 王军霞 李秀云 曾敏 张廷红 雷永林 高鹏飞
纪委监督:马雪
秘 书:孙荣琴 姚亚平 胡惠婷
(一)推免生类型
普通推免生。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现已全部通过前六学期所属专业(方向)要求的必修课程,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强烈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
6.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方向)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学生名单详见《材料与化学学院2021级应届毕业生必修课正考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方向)排名前40%清单》(附件1)。
7.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计算方式:单项按1:1:1求年度平均值、再将3项年度平均值按1:1:1计算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派出前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测评参与排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推免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三)推免生综合成绩
推免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1.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2.优先条件加分0~5分,加分详见《材料与化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加分办法》(附件2),上限为5分。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指标42人,结合学院2021级应届毕业生人数、国家急需的学科领域、学校优势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工作组讨论确定名额分配(见下表)。
各专业(方向)名额分配
专业(方向)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物理 |
功能材料 |
能源化学工程 |
应用化学 |
合计 | ||
高分子材料 |
金属材料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
推荐名额 |
8 |
2 |
11 |
4 |
4 |
5 |
8 |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