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大学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
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
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
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
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推免硕士者,英语须满足CET4 不低于497 分,或
CET6 不低于426 分,或托福不低于85 分,或雅思不低于6.0 分,
或英语专业四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4 年8 月7 日至2024 年9 月15 日间登录南
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 “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
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
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
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
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简称“教育
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
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学院选拔的申请人,请于
9 月28 日9:00 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学院拟选拔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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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研究方向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填
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 月29 日9:00 即时启动。
4.学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9 月29 日
9:00)对申请人及时发出相关信息,请收到信息的申请人于1 小
时内完成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
我院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
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并保证材料的真
实性。如申请人接到院系复试通知,请于9 月23 日下午至南京
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圣达楼提交材料(具体安排见我院复试通知)。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我院招生负责人李老师(邮箱:
njugov@nju.edu.cn)的邮件通知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
加学院选拔。2025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 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9 月23 日 14:00-17:00 资格审核,提交复试材料
9 月24 日 9:00-11:00 跨专业笔试
9 月24 日 13:30 开始 各专业面试
复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政府管理学院圣达楼
2.复试具体要求:
(1)形式:面试;
(2)内容和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
础、专业知识、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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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成绩:满分150 分,及格线90 分,面试不及格者
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
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
究生院备案。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
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笔试,考试时间2 小时,满分100 分,
及格线 60 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合格才能录取。申请
(030201)政治学理论、(030202)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的加试科
目为政治学综合,申请(120401)行政管理、(120402)社会医
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4)社会保障、(1204Z3)应急管理
专业的加试科目为公共管理综合。
五、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
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
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
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
总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我院申请条件和复试
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
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
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
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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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
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
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
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 号南京大学政府管理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210023
电话:025-89681355
邮箱:kaigeli@nju.edu.cn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24 年9 月19 日
原始链接:https://public.nju.edu.cn/sy/tzgg/20240919/i296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