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2023〕 9 号)和《关于开展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2024〕50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思想
1.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流程规范、结果公开。
2.推荐工作以学习水平为基础,学术能力为核心,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倾向等的考核。
3.推荐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区分申请本校和申请外校。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李斌(院长)、程钰间(书记)
副组长:陈益凯(副院长)、张铱晗(副书记)
成 员:段兆云(教师代表)、金立川(教师代表)、张勇(教师代表)、李天明(教师代表)、郑虎(教师代表)、李金艳(教师代表)、李颉(教师代表)、刘喜玲(教务科)、马俊建(教务科)、邹杉(学生科)、池凌云(学生科)。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推荐条件:
1.纳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申请推免时纪律处分已解除;
5.勤奋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6.按所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修完前三个学年(五年制为前四个学年)的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
7.英语水平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位要求。
四、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成绩+加分成绩。
1.智育成绩:
智育成绩以电子科技大学通知《关于开展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2024]50号)中智育成绩测评规定为依据,具体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计算细则和科创成果类加分细则》(详见附件2)为标准进行计算。
2.加分成绩:
加分成绩以电子科技大学通知《关于开展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2024]50号)中加分成绩测评规定为依据,具体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计算细则和科创成果类加分细则》(详见附件2)为标准进行计算。
五、推荐工作流程
1. 9月6日-9月12日:计算学业成绩;成果答辩、认定加分成绩;核对推免成绩。
2. 9月13日:公示综合测评排名结果。
3. 9月14日-23日:公示拟推荐名单(根据学校下发通知调整时间)。
4. 9月24日:报送教务处综合测评排名结果及完成公示的拟推荐名单。
六、管理与监督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发生任何不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情形。
七、公示
1. 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ese.uestc.edu.cn/
2.其他补充公示方式: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教务科外公示栏
八、申诉
学生对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小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人:池凌云,马俊建
电话:028-61830557,028-61831795
电子信箱:chilingyun@uestc.edu.cn;jjma@uestc.edu.cn
办公地点:清水河校区4号科研楼A461、440A。
九、其它
本通知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文件要求不相符者,以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准。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