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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园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5-01-07 10:42 1248 来源:海文考研

2025年园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23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是指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全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办公室,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相关专业考核评价工作。
第四条 组织领导
1. 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组 长:管清美 李国龙
副组长:李征 王国晖
成 员:徐凌飞 袁黎 李春梅 齐西婷 张婷 张欢
2. 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负责复试录取纪律、程序监督和申诉处理。
组长:王国晖
委员:文颖强 战祥强 李建明 余有本 齐西婷 邓业胜
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2543; yyxy_yjs@sina.com。

第三章 遴选条件
第五条 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236号)相关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简称体测)合格,均可申请相应推荐资格的推免生。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获得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 50%;
4. 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 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
5.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且符合各遴选单位科研潜质考核要求。
第四章 指标分配
第六条 推荐指标分为专项推荐指标和普通推荐指标。
1. 专项推荐指标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工程硕博士指标、国家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指标、“双一流”学科群指标、2+3 辅导员指标、学术特长生指标、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指标、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指标、推免工作奖励指标等。
2. 普通推荐指标:除专项以外的指标。
第七条 专项推荐指标优先满足“双一流”建设需要,可提前开展推荐工作。学校管理的专项指标,根据学校相关单位要求或办法组织推荐;“双一流”学科群建设专项、卓越农林人才计划专项、推免奖励指标专项和普通推荐按照本实施办法细则组织推荐。
第五章 评价办法
第八条 推免生遴选考核根据遴选条件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合格基础上,从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查成绩占总成绩的10%、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40%、科研潜质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Z=0.1A+0.4B+0.5C
公式中:
Z:总成绩。
A:思想政治品德考查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
B: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制定。
C:科研潜质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园艺学院负责制定。
第九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查根据本细则第五条遴选条件1和条件2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得分=前三年素质能力测评品德修养算术平均分×2×50%+(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得分)×50%。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满分100分,其中综合测评德育部分考核得分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考核得分各占50%,总成绩得分60分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生遴选资格。
第十条 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学分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满分100分。
第十一条 科研潜质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创新创业项目经历6分、科研成果6分、学术竞赛获奖6分、外语水平6分、参军入伍服兵役3分、参加志愿服务2分、到国际组织实习1分、科研能力评价70分。
第十二条 科研潜质考核形式与记分方法。
1. 创新创业项目经历指在我校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满分6分,累计不超过6分。
表1 创新创业项目经历分值
状态 成绩 国家级项目 省级项目 校级项目 备注
结题
项目 结题验收合格 主持人6分
参与人3分 主持人5分
参与人2.5分 主持人3分
参与人1.5分 主持或参加多个项目者,只计最高一项得分,分值不累加。
未结题项目 中期检查优秀 主持人5分
参与人2.5分 主持人4分
参与人2分 主持人2分
参与人1分
中期检查合格及良好 主持人3分
参与人1.5分 主持人2分
参与人1分 主持人1分
参与人0.5分
2.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满分6分,累计不超过6分。
本办法中所指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必须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成果内容与拟申请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可学术期刊为准。学术论文需提供出版证明或接收证明,专利需要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需提供完成人排序证明。
(1)发表论文
表2 发表论文分值
发表刊物 第一作者加分 第二作者加分 第三作者加分 第四作者加分
中科院二区及以上SCI期刊 6 3 2 1
中科院三区
G4中的中文期刊 5 2 1 0.5
其他英文期刊、EI 4 1.5 0.5 0
核心期刊 2 0.7 0 0
注:分区指本年中科院分区(基础版,大类分区);核心期刊为北大核心期刊目录认定期刊;农业工程学报、农业机械学报等本科生不能为第一作者、教师为第一作者的文章,第一位教师名次不计。
(2)获批专利
专利必须与拟申报专业相关。若教师为第一完成人的,教师名次不计,按照学生顺序依次顺延。
表3 各类专利分值
类别 第一完成人 第二完成人 第三完成人 第四完成人
发明专利 6 5 3 3
实用新型专利 4 3 2 2
软件著作权登记 3 2 1 1
外观设计专利 2 1 0.5 0
3.学术竞赛获奖指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学术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满分6分,累计不超过6分。同一项目内容,多次参赛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
表4 学术竞赛获奖分值
类别 特等奖、一等奖
(金奖) 二等奖
(银奖) 三等奖
国际级比赛 5 4 3
国家级比赛 4 3 2
省级比赛 3 2 1
区级或校级比赛 2 1 0.5
以上,个人或团队负责人额外+1(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各类竞赛以学校公布的文件为准
4. 外语能力考核,满分6分。只计最高一项得分,不累加。主要依据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托福、雅思、GRE成绩为依据进行考核。
六级成绩:425-479分,计4分;480分及以上,计6分;
雅思成绩6.5分、托福成绩90分、GRE成绩310分及以上,计6分。
5. 参军入伍服兵役3分。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征兵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党发〔2021〕143号有关要求,在旅、团级以上部队嘉奖为“四有”优秀士兵或在部队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大学生,符合学校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者,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他退役大学生,持有效退伍证明,可享受此项加分。
6. 参加志愿服务,满分2分,累计不超过2分。
持学校、学院证明文件或志愿者证书,可享受加分。省级及以上活动志愿者,每个项目加分0.25分;校级、院级志愿者,每个项目加分0.1分。
7. 到国际组织实习1分。
持实习单位证明文件或者证书,可享受加分。
8. 科研能力评价,满分70分,由学院本科生推免专家组组织汇报评价。汇报内容主要包括:科研基本技能、科研规划及未来研究思路。
(1)科研基本技能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期间参与科研工作情况,主要考察学生科研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能清楚讲述本科学习期间掌握的科研技能,计分0~25分。
(2)科研规划考查:主要考察学生科研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考察学生未来研究生学业和科研规划是否合理,是否有明确的发展规划,计分0~25分。
(3)研究思路考查:主要考察学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初步设计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培养潜力,计分0~20分。
(4)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低于35分者,直接淘汰。
第十三条 工作程序
1. 学生申请: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公布符合第五条3、4项条件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学办(园艺学院203办公室)提交我校具有2025年招生资格的导师推荐信、《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等纸质版;拟申请普通推荐类型的学生请提供拟申报学校提供的预录取证明并提交相关附件。
2. 心理测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 学院评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由学工办对申请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查;教学办公室和研究生办公室组织进行科研潜质考查;研究生办公室依据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考核排名,结果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指标,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4. 结果上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推免生名单进行汇总、复查、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报送上级部门。
第十四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向学院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 在学院公示期内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园艺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在学校公示期内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细则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议程序。
3.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复议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经研究得出复议结论,并告知相关系和申请复议的学生,按照新的结论报送推免生名单。
4. 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的复议申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复议结论按相关程序办理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者科研成果或者其他事项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七条 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推免专项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指标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第十八条 拟申报“双一流”学科群专项的推免生优先选择“双一流学科群”内教师为指导教师。
第十九条 具有2025年招生资格的全体园艺学院研究生导师均可接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专项推免生、推免奖励指标专项和普通推荐型推免生。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示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园艺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yyxy.nwsuaf.edu.cn/tzgg/73321dc5ea56428f88fabc25c5f28e7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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