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2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实施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
第 四 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推免生遴选,受理有关申诉事宜。
第三章 遴选 条 件
第 五 条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3. 获得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
4. 外语成绩: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
5. 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且符合学院科研潜质考核要求;
6. 本科前三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简称体测)合格。
第 四 章 指标分配
第六条 推荐指标分为普通推荐指标和专项推荐指标。
1. 专项推荐指标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双一流”学科群建设、“英才计划创新班”(含“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推免工作奖励等)、学术特长生、2+3辅导员等。
2. 普通推荐指标:除专项以外的指标。
推免生指标以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推免总指标数为基数,根据各专业符合遴选条件人数占全院符合遴选条件总人数的比例计算分配。
各专业推免生指标计算办法:
各专业推免生指标 = [各专业符合推免生人数/全院符合推免生总人数]×全院可分配推免生指标
第七条 专项推荐指标优先满足专项建设需要,提前开展推荐工作。学校管理的专项指标,根据学校相关单位要求或办法组织推荐;“双一流”学科群建设专项、“英才计划创新班”专项和普通推荐按照本实施办法细则组织推荐。
第 五 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符合基本推荐条件且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学院从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占总成绩10%、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Z = 0.1×A + 0.4×B + 0.5×C
公式中:
Z:总成绩。
A:思想政治品德考查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
B: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制定。
C:科研潜质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分实施细则由学院负责制定。
第九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中思政课成绩和素质能力测评品德修养成绩各占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得分60分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生遴选资格。
思政课成绩 = ∑(思政课程总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50%
素质能力测评品德修养成绩 = 前三学年素质能力测评品德修养算术平均分
第 十 条 学业成绩考核
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学分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满分100分。
第 十一 条 科研潜质考查
科研潜质考查从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社会服务、科研能力评价等多个方面进行,具体详见科研潜质考查细则(附件1)。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工作程序
1. 学生申请: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公布符合第五条3、4项条件学生名单,凡入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导师推荐信、《推免资格申请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等),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免类型的研究生。拟申请普通推荐类型的学生请提供拟申报学校提供的预录取证明。
2. 心理测试:由校学生工作处(党委学工部)组织实施,学工办负责联系校心理咨询中心确定具体时间安排。
3. 综合考查: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由学工办对申请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教学办对申请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教学办和研究生办组织进行科研潜质考查;研究生办依据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考核排名,结果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查成绩排名和学院推免生指标,遴选确定各专项和专业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4. 结果上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推免生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及公示。
第七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学院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依照《监督管理细则》对推荐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研院(〔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六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术特长生推荐免试资格,具体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教务(〔2021〕10号)执行。
第十七条 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推免专项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指标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第十八条 拟申报“双一流”学科群专项的推免生优先选择“双一流学科群”内教师为指导教师。
第十九条 具有招生资格的全体植保学院研究生导师均可接收普通推免、“英才计划创新班”专项推免生。
第二十条 其他
1.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未提出推免申请的,学院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
2.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复议申请。
3. 本办法自公示之日起实施,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4. 本办法由植物保护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科研潜质考查细则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植物保护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悟性、科研与创新能力等,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计算方法
科研潜质得分 = 外语等级评定×10% + 社会服务×10% + 创新能力评定×30% + 科研能力评价×50%
二、具体评分项目
1. 外语水平
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申请者,则该项记100分;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60分及以上,则该项记80分。
2. 社会服务
表1 不同种类社会服务的计分方法
参与社会服务种类 |
加分(分/项) |
学生参军入伍服役满2年 |
100 |
义务支教等大型志愿公益活动(仅限服务期限3个月以上) |
80 |
国家级志愿公益活动(国际组织实习等) |
60 |
国家级大型学术会议或国家级大型活动 |
40 |
说明:(1)参加志愿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获优秀志愿者称号,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20分。
(2)其他特殊计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以上加分项目均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若申请者的社会服务评定累计得分超过100分,则按照100分计算。
3.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评定包括发表学术论文、获批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及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情况的综合评价得分。若申请者的创新能力评定累计得分超过100分,则按照100分计算。上述成果完成单位均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成果内容均与专业相关。
( 1 )发表学术论文
截止到我院该年度推免生工作通知发布前一天,申请者在各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除网络期刊外其他要求见刊),按照不同期刊的影响力分值乘以作者分数占比。
表2 期刊等级划分与评分办法
发表刊物 |
加分(分/篇) |
学校高质量期刊G1层次 |
100 |
学校高质量期刊G2层次 |
70 |
学院高质量期刊G3层次 |
50 |
学院高质量期刊G4层次 |
30 |
其他SCI、EI、中文核心期刊 |
20 |
其他中文期刊 |
10 |
注:参评论文需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参加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核心期刊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事处认定的A类、B类及其他核心期刊为准。中文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网上在线(Online)全文打印件,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和文章首页,其他论文必须提供检索证明及文章首页或网上在线(Online)全文打印件。
表3 作者分数占比标准
作者位次 |
一个作者 |
二个作者 |
三个作者 |
四个作者 |
第一作者 |
1 |
0.70 |
0.60 |
0.50 |
第二作者 |
0.30 |
0.30 |
0.30 | |
第三作者 |
0.10 |
0.10 | ||
第四作者 |
0.10 |
注:作者数超过4个的,按4个作者计算,作者位次排名在4个后的不加分。导师为通讯作者的不计入作者总数;同等贡献作者只认第一名序,其他作者按照自然位序系数计算加分。
(2)获批发明专利
截止到我院该年度推免生工作通知发布前一天,申请者获得发明专利,按照以下标准获得相应分值:
表4 获批发明专利情况评分
类别 |
第一完成人 |
第二完成人 |
第三完成人 |
第四完成人 |
第五完成人 |
发明专利 |
20 |
15 |
8 |
5 |
3 |
注:需提供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名义获批的发明专利证书予以认定,学生本人为完成人。导师为第一完成人时,排名第二的学生等同于第一完成人,以此类推排序。
( 3 )学科竞赛
截止到我院该年度推免生工作通知发布前一天,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和校级学科竞赛获奖,同年度同一项目多级别获奖,按照表格中的加分规则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加分,省级以上竞赛项目以教务处发布的学科竞赛目录为准;申请者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获得相应分值:
表5 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评分
奖励级别 |
加 分 | |
国家级 |
最高级别奖 |
前十名依次加30、26、22、18、14、10、8、6、4、3分 |
次高级别奖 |
前八名依次加22、18、14、10、8、6、4、3分 | |
第三级别奖 |
前六名依次加14、10、8、6、4、3分 | |
省部级 |
最高级别奖 |
前八名依次加22、18、14、10、8、6、4、3分 |
次高级别奖 |
前六名依次加14、10、8、6、4、3分 | |
第三级别奖 |
前五名依次加10、8、6、4、3分 | |
校级 |
最高级别奖 |
前五名依次加10、8、6、4、3分 |
次高级别奖 |
前四名依次加8、6、4、3分 | |
第三级别奖 |
前三名依次加6、4、3分 |
注:学科竞赛奖励按照表格中相应名次进行加分,超过奖励名次的不加分。
(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截止到我院该年度推免生工作通知发布前一天,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获得相应分值。既有主持又有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表格中的加分规则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加分。
表6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评分
项目级别 |
项目主持人 |
项目参与人 |
备注 |
国家级 |
5 |
3 |
放弃的不予加分 |
省级 |
4 |
2 | |
校级 |
2 |
1 |
表7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评分
项目结题情况 |
项目主持人 |
项目参与人 |
优秀 |
5 |
3 |
注:结题情况为良好、合格、不合格、放弃的项目不予加分。
4. 科研能力评价
主要判断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基础和科研素养,以交流问答的形式进行科研能力评价。
三、有关说明
1. 科研成果采取个人申报和个人负责制,学生须确保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有效并符合学术规范。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免试资格。
2. 免试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以本次申报为准,并以收到学生申报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为依据,缺一不可。
3. 同年度同一作品或项目多级别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植保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原文链接:https://ppc.nwsuaf.edu.cn/tzgg/62ac6e9c886d48449c152f559d8604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