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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07 10:37 1239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举兴、花海燕

成 员:李维佳、吴栩、林宇、魏奇锋、瓦尔木呷

秘 书:冯茜颖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术成果真伪及水平审核鉴定,对学术专长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考察鉴定。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祥友

成  员:辜秋琴、魏奇锋、孙琳、张希

学院建立申报材料审核机制,组织教务科、学生科以及专业教师联合进行交叉审核,严格把关。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推免生遴选工作各环节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推免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导向。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推免工作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免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学院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尊重、维护考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

三、基本条件

(一)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德优良,无未解除的处分;

(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 2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截至2024年9月4日前的 CET4 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 425 分。

四、遴选程序

各专业推荐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结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以及各专业培养能力、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科研创新实际等情况确定。

推免生遴选工作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学生个人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限额推荐(含学术专长生)、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进行。

五、学院综合评分推荐

(一)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学院党委负责考察申请推免学生在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学院不得单独组织遴选推免生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85%+综合表现成绩(总分15分)

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课程平均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

课程成绩为前三年在校期间本专业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含限选)课程,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计算。分为五级制的课程成绩,按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综合表现成绩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综合表现评分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见附件3。

六、学术专长

(一)界定范围: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科技竞赛。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表现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成果认定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竞赛中教育部、财政部发文批准的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参加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学生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本人在竞赛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支撑材料。

2.在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一区、二区期刊,中科院TOP期刊或中科院认定的SSCI 一区、二区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学生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开展论文工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理算法解释、公式推导过程、原始数据、结果验证数据等。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并将学术专长纳入各专业综合评分排序。

七、申请、公示与审批

(一)学院受理推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7日18:00,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者提交到辅导员处,过时不予受理。

(二)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学院将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术专长生的个人资料和推荐材料应同时公示。

(三)学院保证学生举报、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经核实和复议,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志愿填报

学院指导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属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工作程序,切实遵守推免政策,做好纪检监督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果违纪,则启动违纪处理程序。

(三)推免遴选工作在学校和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和学院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8-84077347(学院纪委)

028-84077942  84074262(学院教务科)

十、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解释或讨论决定。


 



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4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cc.cdut.edu.cn/info/1066/39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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