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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06 17:33 1425 来源:海文考研

西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按照《西南民族大
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办
法》校发〔2016〕79 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推免
生”)工作本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
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
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应注重并加强对
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
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
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
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的因素
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新闻传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吴定勇、陈茹心
副组长:胡言会、李亚星
成 员:林晓华、王君、胡艳、李东平、代鑫、朱震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按学校要求统筹开
展,接受学校检查、监督和指导;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实施细
则,负责推免生政策解释,审查复核学生成绩和各类成果、
奖励,遴选本学院推免生初选名单,接受学生咨询或申诉,
根据推免工作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等。
三、名额分配
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初步测算分配名额,结合教育
部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分配名额到各专业。
各专业分配名额= ×学院推免名额+上学
期结余(占用)指标
四、基本条件
(一)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
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
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
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按培
养方案要求已修的必修课程无补考和重修,且平均绩点在本
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学生中排名前 10%之内。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
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
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
受过任何处分。
(七)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应符合报考六级要
求。
(八)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
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各学院、学校推
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确定,可不参加综合排
名,但占本专业推免生指标。学生名单及所提供的相关成果、
奖励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校内进行公示。
参加“重大竞赛”获国赛铜奖及以上,参赛排在第一位
的同学可获资格;以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南民族大
学,在学校论文成果分类中 C2 类及以上分类发表论文的同
学可获资格。
五、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对推免生资格、综合
素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后,对学业成绩、创新创业活动成绩和
社会活动成绩进行核实,确定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
名并予以公示后,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
六、成绩计算方法
(一)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创新创业活动成绩和社会
活动成绩组成,总分为 100 分。其中,学业成绩 85 分,创
新创业活动成绩 10 分,社会活动成绩 5 分。
(二)学业成绩计算公式:
学业成绩=
所有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85
4.0
(三)创新创业活动成绩总分不能超过 10 分,超过时
按 10 分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学校《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41 号)
以及《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
发〔2020〕42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社会活动成绩总分不能超过 5 分。具体计算办法
如下:
1、全国奖项加分
奖项类别 加分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5 分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团干、标兵
社会实践全国先进个人、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
2、省级(部、委级)奖项加分
奖项类别 加分
省级“十佳”
3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优秀共青团员、团干、标兵
社会实践省级先进个人、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
3、市级奖项加分
奖项类别 加分
市级“十佳”
2.5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市级优秀共青团员、团干、标兵
社会实践市级先进个人、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
4、校级获奖类奖项加分
奖项类别 加分
一等奖(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 1.5
二等奖(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 1
三等奖(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 0.5
5、校级荣誉类奖项加分
奖项类别 加分
三好学生标兵 1.5
三好学生 1
优秀学生干部 1
十佳团干、十佳团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团干(校
团委)
1
优秀学生、优秀团员、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党校优
秀学员
0.5
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优秀学生 0.5
6、院级获奖及荣誉奖项加分
奖项类别 加分
十佳团干、十佳团员、优干、优团干 0.5
优秀团员、优秀学生 0.2
院级比赛类一等奖 0.6
院级比赛类二等奖 0.4
院级比赛类三等奖 0.2
7.新闻报道类
国家级媒体 1
省级媒体 0.8
市级媒体 0.5
校级媒体 0.2
院级媒体 0.1
新闻报道类加分总分不超过 1 分,仅限第一作者为本人可加分
8.线上答题加分
参与线上答题活动每次以 0.02 分记,总分不超过 0.2 分。
补充说明:
1.所有奖状等级均以盖章单位的等级作为加分依据。
2.全国大学生作文竞赛统一不计入推免加分。
3.所有学术论文加分必须见刊,非 CNKI 来源期刊加 0.7
分。(含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的原件、复印件)
4.团体类比赛统一不记入加分(综合成绩)。
5.在校期间征兵入伍的同学,参照全国奖项加分,社会
活动成绩加 5 分。
七、管理与监督
(一)学生对排名测算及最终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学院
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组织复议并将
复议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二)为确保推免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
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推免工作联
系电话:028-86058362,办公地点:航空港校区北区创培空
间 A2-9。
(三)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
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
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入学的,将有关查实情况
通报录取学校,由录取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如学院在推免工作中发现有审查不严、违反操作
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八、说明
(一)“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推荐遴选工作由学校
团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解释。
(三)如综合成绩相同,学院按照学业成绩排名确定最
终排名。

原始链接:https://xwcb.swun.edu.cn/info/1085/40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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