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推荐细则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实现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
量、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通知及《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要
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
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
公正的工作机制,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的德智
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择优推荐。
(二)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届毕业本
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生、第二学
士学位学生等序列录取的学生。其他定向生原则上不列入推荐免试攻
读研究生的申请范围,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院规定的
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
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院不接受推免申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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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
(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
3、学业成绩优良,截至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结束,除有春
秋学期校外交流经历的学生和社工专业跨级插班生外,候选人须已获
得除“毕业论文”、“专业实习”以外的所有必修课程学分(含公共
必修、学科基础课、大类平台课、专业必修课等);且平均绩点不低
于 3.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
不及格必修课程)。
4、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
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三)推荐名额
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最终推荐名额以当年学校推免工作领导
小组下达后学院分配为准。
(四)推免日程安排
1、6 月 16 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
组,确定工作小组组长、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和监督人;
2、6 月 25 日前,工作小组拟定院系当年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和综
合排名方案,上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8 月中旬,经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公布本年度推免工作细则
和综合排名方案;符合推荐条件的在籍本科生,向工作小组秘书处递
交预申请,提交《社会发展学院本科生免试直升 2022 年研究生申请
表》(附件 1,预申报使用)。素质类加分信息和证明材料提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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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为 9 月 1 0 日 10:00;
4、9 月9日,教育部下达通知,我校正式启动推免工作,学院
启动综合排名;
5、9 月9日,经学院工作小组秘书处初步审核后,向全体学生
开放各申请人素质类加分材料查阅权限;
6、9 月10日,由学院“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学术
、科研、双创素质类加分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申请人“科研能力评估
”答辩;其他素质类项目,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其中学科
竞赛综合类、双创竞赛活动、志愿服务,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审)
;
7、9 月 14 日前,学院根据当年《社会发展学院免试直升研究
生工作综合排名方案》计算“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经院推免
工作小组审核并上报党政联席会,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公
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8、申诉程序:公示期内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信访处”
提起申诉。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反馈至申诉人;
9、9 月 1 6 日前,向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院拟推荐名单
及相关材料。
正式推免以 9 月份教育部下达通知为准,如细则与最新通知有冲
突的,则以教育部最新通知精神为准相应改变。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1、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者;
2、获得推免资格后,被发现存在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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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实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舞弊情形的,查实未
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到推免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的;
4、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5、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良”的。
此类情况由学院签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办理。
(六)推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推荐 2022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
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领导、
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组 长:黄晨熹
副 组 长:黄燕
成 员:文军 熊琼 赵晔琴 安秋玲 刘拥华 吴同 姚泽麟
2、学院成立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
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
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
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将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
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组 长:黄晨熹
成 员:黄晨熹 丁金宏 徐赣丽 黄剑波 安秋玲 刘拥华 吴同
姚泽麟
3、秘书处:
王儒佳 021-54836070 rjwang@dx.ecnu.edu.cn
应萍儿 021-34756050 yingpingersus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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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访处:
熊 琼 021-54342981 qxiong@bs.ecnu.edu.cn
黄 燕 021-54342978 yhuang@mail.ecnu.edu.cn
(七)相关要求
1、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推
荐 2022 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 2)。
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
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向
所在单位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通过所在单位
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
员,由学院上报学校处理。
2、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院不
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
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3、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
院推免工作小组研讨决定。如情况较为复杂,学院无法裁定的,由学
院上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