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文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孙艳华 韩 伟
成员:刘建欣 叶红 张居三 史维国 李淑岩 王凯波 毕 昕 尹文雯 刘 宇 高 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黑龙江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外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 成绩证明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思想政治与外语复试
思想政治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合格30分,不合格0分。
外语复试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能力,满分60分。
四、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为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对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及创新能力。专业复试满分210分。
五、复试要求
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总分高于或等于180分,思想政治测试合格,且专业复试不低于126分,方为复试合格。复试总分最终将折合成100分制。
六、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考生申请情况,随时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老师直接通知学生
七、录取顺序
复试合格且申请专业有接收计划者,可直接录取,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但申请专业没有接收计划时,可在复试小组的建议下调整申请专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以复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申诉电话及办公地点:0451-86608643 黑龙江大学汇文楼748
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艺霖 0451-8660864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文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大学文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 9 月 23 日